区生态环境分局高效迅速办理信访案件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为从快、高效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案件,9月2—14日,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各镇(街、园区)环保中队及各职能局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共受理12345系统交办涉环境类信访案件114宗,其中大气污染51宗,噪声污染29宗,水污染25宗,电磁辐射1宗,复合污染5宗,生态类1宗,水资源保护2宗。截至9月14日,已办结案件108宗,平均办结时长为24小时。
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区落实首办责任制。案件主办单位及时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确认污染扰民情况,不得出现应办理而拖延不办、不按程序超时限办理、未及时回复办理结果等情况。重点排查,积极调处。认真排查信访案件案情,调阅案件涉事单位相关资料台账,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询问信访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进行安抚,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同时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全面动员,合理分工。在此次联合行动中,各单位各司其职,通力配合,结合环保审批、行政处罚、采样监测等监管手段,多管齐下,切实有效地解决环境信访问题。
区生态环境分局表示,今后将继续与镇(街、园区)、职能部门协调,从源头打击涉生态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着力解决信访件重复投诉问题,有效解决污染扰民现象,提高周边群众生活环境质量。(黄颖瑶 通讯员丁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