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获审议通过
保障对象明显扩大 公廉租房合并管理
公租房保障申请表须9月12日前提交
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近日,《从化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获审议通过。根据《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公租房的市民在如实填写《从化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后,须在9月12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的居委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市国土房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申请公租房的申请人需同时符合5个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申请时上一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公布的收入标准;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租住的直管房、单位自管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购房等住房优惠政策。
记者了解到,该《实施办法》有不少亮点和创新点。一是保障对象范围明显扩大。由原来的城镇户籍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重点解决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二是廉租房和公租房合并管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保障方式,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合并管理,统一归类为公共租赁住房。三是租补分离。参照市场租金水平计收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政府对保障家庭根据收入水平给予分层补贴,租金补助标准为租金的30%至70%。四是以需定供。政府在开展需求调查,了解保障房现状和各类保障人群的住房需求后,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房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五是创新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但在住房上确有困难的保障家庭,给予一定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发放租赁补贴、租金补助的50%。(记者利泳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