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医疗卫生强基层促均等提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珠府〔2016〕9号
珠府〔2016〕9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珠海市医疗卫生“强基层促均等 提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计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4日
珠海市医疗卫生“强基层 促均等提水平”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珠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珠府办〔2015〕9号文)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等会议和******系列***精神,按照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珠海实际,以“强基层、促均等、提水平”为目标,以共享发展为指引,完善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区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显著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真正实现人人享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目标任务。
从2016年起,力争用三年时间,创新和完善东西部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区级疾病控制、妇幼健康、慢病防治及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使各大区域、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活力彰显,建立与国际宜居城市相匹配的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整体水平晋级广东省前列,打造高水平的健康城市。
——实现东西部区域均衡发展。新增医疗卫生资源向西部倾斜,东西部医疗卫生发展差距缩小,逐步形成东西均衡发展良好局面。到2018年,全市千人床位数达6张(其中公立医院3.4张,社会办医1.6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张),全市千人医生数达2.8名。西部地区分别达到5张和2.5名,医疗技术人员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副高以上职称人数翻一番。
——实现上下层级协调发展。建立市、区、镇(街)、村(居)联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起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管理运行机制和分级诊疗新秩序。到2018年,全市预约转诊率达到50%,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量占比达到70%。
——实现公立民办协同发展。开放社会办医,鼓励公立医院骨干医生进入社会办医行业,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规模化、高端、专科层次方向发展,提高社会办医的质量和水平,实现公立民办分工协作和合作发展新格局。到2018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服务量占全市总量的比例达30%以上。
——实现大型公立医院统筹发展。加大投入力度,引入高端品牌,促进学术交流,提升人才和学科水平,加强统筹和属地管理,实现结构优化、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新局面,注重发挥高校驻珠医院医教研优势,带动地区医疗水平整体提升。
——实现公共卫生服务持续均衡发展。以区级妇幼保健、计生服务机构整合为契机,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慢病防治、卫生监督、计生服务、卫生应急等公共卫生区镇两级服务和管理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投入和服务水平,未来三年继续坚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在45元基础上逐年递增5元,注重疾病预防和慢病管理,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健康城市建设进入全国前列,健康指标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建设。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2017年,完成斗门镇卫生院改扩建并投入使用;2018年,完成井岸镇卫生院、白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规范并强化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管理,累计新增基层医疗床位1000张。
2.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从2016年起全市每个镇卫生院对其辖区内政府举办的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实行机构管理一体化,在岗位、人事、业务、药械、财务方面实行直接管理。农村卫生服务中心运行经费由原来10万元/年提升到30万元/年,提高医务人员工资待遇,增加人员运转,延长服务时间。新增经费由各区财政负责,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对斗门区给予40%的补助。
3.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落实《珠海市促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珠府函〔2015〕137号文),2016年6月底前,在完成现有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考核基础上,建立补偿机制和退出机制,改造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立民办公助紧密型合作关系,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4.强化基层医疗卫生绩效管理。2016年1月,各区建立起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激励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比例应不低于4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30%可作为除基本工资之外的人员劳务经费支出,对于收入超出年度任务目标的增量部分可提取适当比例用于奖励,对于未完成年度任务或完成质量差的扣减绩效工资总量。
5.加强基层中医药能力建设。市财政设立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在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到2016年,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达到100%;到2018年,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农村卫生服务中心达到90%。到2017年,高栏港经济区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服务先进单位”示范区。到2018年,完成一个市级国医馆和3—5个区级国医馆建设,在市级国医馆内,设置国家及省级名老中医工作室。
(二)着力加快西部及海岛医疗卫生发展。
6.设置西部及海岛医技人员岗位补贴。从2016年起在西部地区(含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下同)及海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补贴,岗位补贴额度2016年为2015年12月岗位工资总额的10%,2017年为20%,2018年为30%,纳入绩效工资经考核合格后发放,本科以下医师(含检验师、药师)、大专以下护师需参加全市统一的培训进修并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纳入岗位补贴对象。岗位补贴所涉及经费2016—2018年由市财政负担,三年以后再根据各区财政情况研究市区财政比例或由区财政全部负担。
7.鼓励东部医技人员到西部挂职。推动“医疗专家基层挂职计划”和“管理专家基层挂职计划”,并建立长效机制,统一组织东部公立医院(含市、区两级及驻珠公立医院)选派人员到西部及海岛基层医疗机构挂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挂职时间原则为一年。建立挂职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东部人员到西部挂职的积极性。挂职人员挂职期间在原有工资待遇不变的基础上实行岗位补贴,按中级2000元/人/月、副高3000元/人/月、正高4000元/人/月、挂职副院长5000元/人/月、挂职院长10000元/人/月标准发放,2016—2018年经费由市财政解决,三年以后再根据各区财政情况研究分担比例或由区财政负担。
8.支持西部及海岛人员到东部进修。建立西部及海岛人员到东部进修培训机制,采取医疗机构承办、集中办班形式开展,争取用三年时间将西部及海岛现有本科以下医技人员全部轮训一遍,全面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培训进修人员原岗位工资不变,由承办机构对进修人员进修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与进修人员进修期间的个人生活补贴挂钩,并计入学分和作为职务晋升、职级评定、薪酬待遇等的重要参考因素。进修培训所需费用2016—2018年由市财政负责,三年以后再根据各区财政情况研究分担比例或由区财政负担。培训有关费用直接拨付到承接进修的医疗机构作为经费使用,个人生活补贴由承接的医疗机构发放给进修人员。
9.支持西部医疗信息化建设。加强投入力度和管理力度,扎实推进西部各区信息化进程,争取用三年时间推动西部地区医疗卫生信息化工作迈上新台阶。市财政在2016—2018年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按5:5比例投入,三年后的信息化后续工作由各区自行投入。具体以市、区发改及科工信等部门审核批准立项的投入总额为准。
10.帮扶海岛医疗卫生发展。从2016年起,万山海岛医疗卫生机构成建制整体划入市人民医院,实行院办院管,提升海岛医疗水平。到2017年,万山区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5%以上。万山区管委会对海岛医疗卫生投入渠道不变,并逐年按10%比例增长,市财政加大对海岛医疗卫生发展支持力度,解决海岛医疗机构基本建设经费及医疗设备购置经费2523万元。2018年完成海岛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将其纳入全市应急救援体系中统筹推进。
(三)大力推动公立医院改革。
11.完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规划。2016年编制出台《珠海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明确各层级医疗卫生发展定位和资源布局,调存量,优增量,留空间,促进东西部资源配置均等化。未来三年内,原则上不再增设区级以上公立综合及专科医院,严格控制市级和驻珠医疗机构床位增加,适度增加区级综合医院床位,履行区级职能,满足区域医疗卫生需求。加强对公立专科医院的布局调整,重点加快现有建设项目进度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办专科医院。
12.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2016年市医管中心正式运作,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含驻珠医院、各区公立医院)的管理和统筹,科学配置和有效整合资源,加强绩效管理,提升政府管医效能。完善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制度,2016年6月底前以市医管中心管理团队为核心,联合各医院管理者和利益相关体成立联合理事会,对公立医院进行运营管理,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理事会授权下的院长负责制,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13.推进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院长职业化管理机制,2016年3月底前出台《珠海市公立医院院长选拔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建立公立医院院长职级制,落实院长岗位目标绩效工资制度,建立院长聘用制度和职业化培养成长机制。2016年6月底前出台《珠海市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岗位目标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2016年底前完成市属公立医院人事薪酬改革,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和以临床一线需求为导向、重视专家价值为核心的价值体系。
14.提升市级综合医院发展水平。重点拓展市人民医院发展空间,将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搬迁后的原址改建成市人民医院妇儿中心等专科中心,加强学科建设,着力提升质量水平,三年内将市人民医院发展成为辐射珠中江及港澳地区的区域医疗协作中心。加强市第二人民医院内涵建设,推动医科院校非直属附属医院建设,三年内建成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并将莲花路门诊部建设成为市级国医馆。2018年前完成市口腔医院建设论证,显著提升口腔专科能力。
15.增强区级医院服务能力。整合香洲区区级医院资源,2018年底前完成对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的改造,以适应南湾区域迅速增长的医疗需求,为五年内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打下坚实基础。广东省人民医院金湾医院2016年7月正式运营,五年内达到三级甲等水平,推动该院国际医疗中心建设。加强遵医五院人才学科建设,三年内完成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推进高新区人民医院与省第二人民医院的合作,三年内完成二级甲等医院评审。按50%比例由市财政支持珠海市第二中医院(斗门区侨立中医院)完成建设。高栏港区要加快平沙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楼项目建设。适时推进其他区级医院合作项目,区级医院必须履行区级医院的职能,与省市级医疗机构合作、按三级医院标准建设的区级医院,需完善患者在医院内扁平化就医流程,制定基本项目按二级医院收费标准的目录,既提升水平,又保障患者利益。
16.完善驻珠公立医院投入和管理机制。2016年3月底前出台《关于促进驻珠公立医院发展的实施意见》,将驻珠公立医院发展纳入全市医疗卫生发展的整体设计,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促进医院良性运行。在现有体制不变前提下,强化卫计行政部门的属地管理,加强市医管中心对驻珠公立医院医疗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考核后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稳定的财政补偿机制。其中,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的补偿由市财政负责,遵医五院的补偿2016—2018年由市财政和斗门区财政按7:3的比例分担,三年后按5:5的比例分担,五年后再视区财政情况研究分担比例。驻珠公立医院在学科(专科)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医保、医药、价格等方面,与市属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
17.加强驻珠公立医院辐射能力。将中大五院的发展纳入珠海市与中山大学合作发展战略,建设成为高水平研究型教学临床医院,三年内通过三级甲等医院评审,区域辐射能力明显提升,五年内综合实力进入广东省前10名。推动省中医院珠海医院新楼项目建设,力争2016年内投入使用,通过三级甲等中医院复审,医院综合实力进入广东省中医医院第一梯队。遵医五院及其他合作项目医院,纳入所在行政区进行规划设置。
18.实施智慧医院工程。将智慧医院纳入全市智慧城市的整体规划加强建设,市、区财政加大对市、区两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到2018年,基本完成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院信息化标准建设。
(四)进一步加快发展社会办医。
19.为社会办医预留发展空间。出台《珠海市加快发展社会办医实施办法》,为社会办医预留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空间,到2018年,全市新增社会办医床位1000张以上。鼓励香港、澳门及台湾服务提供者在西部或横琴举办医疗机构。突出横琴自贸区优势,加快推进美国麻省总医院中国医院项目,力争2016年动工,2018年建成。积极推动横琴粤澳中医药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在产业园内推进国际中医药培训中心及国医馆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端专科医院,以及精神卫生、老年病、儿童、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供应中心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区域内集中委托服务机制,推进区域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20.改革社会办医审批制度。落实医师区域内多点执业。出台政策,鼓励公立医院高年资骨干医师进入社会办医行业。2016年放开对社会办专科诊所和中医类专科门诊部设置的审批,改革医疗机构审批集中审议制度。进一步下放社会办医审批权限,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立审批的属地化管理。
21.加大社会办医扶持力度。健全社会办医补偿机制,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救助和政府指令性任务的社会办医机构,由同级财政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补偿或补贴。对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给予日常运行补助和标准化考核补助。从2016年起,每年设置一定比例的科研项目,供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单独申报。社会办的三级医院取得三级乙等和三级甲等资质的,由市、区财政给予奖励,争取三年内创建1—2家民营三级医院。
22.加强医疗卫生诚信体系建设。2016年起,开展民营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及人员信用记录,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退出机制,推动行业自律。
(五)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23.建立区域医联体管理机制。推动市与区(街)、区与镇(街)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建制一体化”、“直办”、“托管”、“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按区域实现市、区、镇(街)、村(居)联动运作。在斗门区区镇医联体试点基础上,全市各类医联体全面推开。建立医院与基层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区级财政保障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并逐年递增,市财政将公立医院帮扶经费纳入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经费统筹解决。
24.建立分级诊疗服务制度。按照“分级诊疗、慢病先行、三师共管、医保引导、稳步推进”的原则,以基层全科医师为核心,以家庭医生团队为载体,以医院专科医师为指导,通过建立区域医疗联合体,逐步实行慢性病管理下沉基层,实现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和护师三师共管。2016年底前,率先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工作,两病的签约率达到80%以上,规范化管理率达90%以上,同时推动其他病种的分级诊疗工作;到2017年,两病的签约率达90%以上,规范化管理率达95%以上;到2018年,三级医院预约号源50%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
25.落实家庭医生制度。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至2016年底,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团队的全覆盖。推动“社区全面参与、资源统筹共享、价格服务多元”的家庭病床服务模式。推广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将家庭医生团队服务、家庭病床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机结合,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属地养老机构、属地居家养老家庭(个人)紧密结合的服务新模式。
26.建立居民健康管理制度。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对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等服务,建立以预防为主的接续型动态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在全市逐步建立统一动态管理的个人健康电子档案,三年内实现常住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5%以上。
27.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理顺区级以下医疗卫生资金管理机制,2016年起,实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项目管理,强化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落实好国家和省规定的重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推动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下沉,到2016年6月底,实现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项目全部下沉至社区卫生机构。
28.建立全民健康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推进区域医疗“一卡通”项目建设,促进医疗信息共享,在完成一期建设、行政区域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区域平台对接基础上,2016年上半年启动二期筹建,争取下半年完成立项,建设区域医疗影像信息系统和移动医疗信息平台。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到2018年,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
(六)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29.整合资源强化区级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2016年上半年完成区级妇幼保健、计生服务机构整合,以此为契机,强化区级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职能,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慢病防治、卫生监督、计生服务、卫生应急等公共卫生区镇两级服务和管理体系,整合现有资源,在区级卫计部门领导下开展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计生服务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信息管理等工作,并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业务督导、绩效考核、评估分析。区级妇幼保健院2018年底前要达到二级水平。
30.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改善西部地区专业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异地新建市妇幼保健院和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力争2018年底投入使用。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加挂金湾区妇幼保健院牌子。推进公安监管医院建设工作。
31.加强卫生应急工作。2017年,完成120信息系统更新改造,加强卫生应急救援装备及信息化配置。开展院前急救模式的调研论证,适时推进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迁建项目,建立健全院前急救体系,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32.加强疾病防控工作。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加大重点传染病防控力度,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建立健全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突发传染病事件有效处置率达到100%。大力推进精神病、慢性病、职业病防治和口腔卫生工作,提升健康管理水平,2017年完成慢性病综合防控、梅毒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
33.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完成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计生服务机构深度整合,完善区级妇幼保健服务和管理机构建设。加强产、儿科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确保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妇产科、儿科(新生儿)技术人员的配置符合国家要求,提高镇卫生院产、儿科病床使用率,应对“全面两孩”政策带来的挑战与压力。全面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到2018年,全市孕妇产前筛查率达到85%以上,新生儿筛查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3‰以下。
34.加强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完善市、区两级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理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制,整合监督执法队伍和资源,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规范统一、运转高效、执法有力的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35.积极创建健康城市。贯彻落实《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健康城市的意见》,完成健康城市基线调查,推进健康城市细胞工程建设,每年建设20个达标的健康细胞单元,到2018年,健康城市建设进入全国前列。2016年底前,完成控烟立法工作,2017年启动珠海经济特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及居民健康保障条例的立法工作。
(七)切实加强人才学科建设。
36.做好卫生人才规划配置。到2018年,全市新增执业(助理)医师约1800人,新增注册护士约2900人。重点加强西部地区人才引进培养工作,至2018年,西部地区新增本科以上卫生技术人员约2500人,新增高级职称卫生技术人员约700人。加强产科、儿科、精神卫生、全科医生等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卫生、人社部门共同制定相关政策,在薪酬分配及技术评聘方面要对紧缺人才给予政策倾斜,改善紧缺专科人员待遇。
37.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2016年3月前出台《珠海市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管理办法》,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的医疗卫生人才发展政策,实施“双百人才计划”,通过设置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购房补贴等,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用3—5年时间引进200名高层次卫生人才,所需经费统一纳入我市“人才专项经费”中安排。其中,特别加大对西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凡西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工作津贴方面比在东部引进的翻一番,其他经费不变,由此额外增加的费用由市、区按5:5的比例分担。
38.加强全科医师培训。市、区财政设立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经费,用3年时间培训400名全科医生(含民营医疗机构全科医生),到2018年末,达到每万人拥有2—3名全科医生的目标。2016—2018年,市财政在解决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师培训经费的基础上,同时解决其生活补助及五险一金,三年后由区财政负责。将全科医生纳入用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提高待遇,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整体工资水平要比其他专科相同职称的医生高15%。制订全科医生继续教育、岗位等级、职称晋升、考试聘用等倾斜支持政策。
39.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善用中央资金投入,加大市财政配套,加强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打造国家级培训基地。到2018年,全市所有公立医院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达到100%。推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40.推动“一二三百名中医人才”培训计划。至2018年,培训中医药骨干人才(含师承人员)100名,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师资人员200名,基层中医药(镇村)技术人员300名。
41.加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专科建设。2016年3月底前,出台并实施《关于促进珠海市临床重点专科发展的实施意见》,至2018年鼓励创建国家级临床重点学科1—2个,国家卫计委临床重点专科不少于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不少于20个,博士后工作站2—5个,切实提升我市医疗卫生科研水平及临床诊疗能力。
42.加强市级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市级财政提高对市级重点专科、特色专科每年补助的标准,三年内建设一批临床重点专科,培育一批后备重点专科。支持各区制订重点专科建设措施,促进基层医疗水平提升。
(八)建立健全配套政策。
43.建立稳定可持续的财政投入机制。市、区财政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提高全社会各类人群的医疗服务待遇。至2018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落实《珠海市市属公立医院改革政府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为公立医院提供稳定的财政保障,更加突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44.优化医保支付制度。落实《珠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强化对医疗机构的激励与约束,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至2016年上半年,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完善不同级别医院住院差别支付政策,完善门诊统筹政策,引导参保人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大力拓展商业保险的运用,建立商业医疗保险在特定病种和特定医疗服务项目上的保险制度并实施。
45.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合理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价格,降低部分检验、大型设备检查治疗费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逐步建立体现医疗服务价值的价格体系,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2016年6月前出台《珠海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46.推动医药流通体制改革。执行《珠海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零差率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实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零差率,着力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按照《珠海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市级公立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2016年上半年,建立以市统筹的区域药品和医用耗材统一配送机制,实行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预算和统一结算;有条件的大型公立医院开展供应商药品供应链延伸服务,减少流通环节和成本,切断利益链,遏制过度医疗行为,减少患者医药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要将“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成立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的“医疗卫生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和具体推进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市、区卫计部门要率先抓好本系统内的改革任务,并积极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任务落实。市、区编制、发改、财政、人社、住建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解决行动计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落实。
(二)稳定财政保障,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市财政要加大统筹调控,支持基层发展,加大对公立医院改革的财政保障;区财政要强化区一级政府主导作用,加大基层医疗卫生在人、财、物方面的投入和扶持。同时,加快完善物价、医保等相关配套政策,保障“三年行动计划”各项措施的多元化投入。
(三)加强督导评价,确保行动实效。要将本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对各区政府、各区卫计行政部门及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督导评估范围,定期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实施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和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适时调整或完善有关政策,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落实本计划的执行力。
***:《珠海市医疗卫生“强基层促均等 提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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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医疗卫生“强基层 促均等 提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任务分解表
工作目标 | 工作任务 | 工作措施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建设 |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 2017年完成斗门镇卫生院改扩建并投入使用。 | 斗门区 |
| 2017年底 |
2018年完成井岸镇卫生院、白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 | 斗门区 |
| 2018年底 | ||
规范并强化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管理,累计新增基层医疗床位1000张。 | 各区及功能区 |
| 2018年底 | ||
2.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 | 从2016年起,全市每个镇卫生院对其辖区内政府举办的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实行机构管理一体化,在岗位、人事、业务、药械、财务方面实行直接管理。农村卫生服务中心运行经费由原来10万元/年提升到30万元/年,提高医务人员工资待遇,增加人员运转,延长服务时间。新增经费由各区财政负责,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对斗门区给予40%的补助。 | 各区及功能区 | 市财政局 市卫计局 | 2016年1月起 | |
3.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 落实《珠海市促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年6月底前,在完成现有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考核基础上,建立补偿机制和退出机制,改造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立民办公助紧密型合作关系,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 各区及功能区 | 市卫计局 市财政局 | 2016年6月底 | |
4.强化基层医疗卫生绩效管理 | 2016年1月,各区建立起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激励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比例应不低于4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30%可作为除基本工资之外的人员劳务经费支出,对于收入超出上年度任务目标的增量部分可提取适当比例用于奖励,对于未完成年度任务或完成质量差的扣减绩效工资总量。 | 各区及功能区 | 市卫计局 市财政局 | 2016年1月起 | |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建设 | 5.加强基层中医药能力建设 | 市财政设立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投入。 | 市财政局 | 市卫计局 | 2015年12月 |
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在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到2016年,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达到100%;到2018年,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农村卫生服务中心达到90%。到2017年,高栏港经济区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服务先进单位”示范区。 | 各区及功能区 | 市卫计局 | 按工作措施 要求的时限 | ||
到2018年,完成一个市级国医馆和3—5个区级国医馆建设,在市级国医馆内,设置国家及省级名老中医工作室。 | 市卫计局 各区及功能区 |
| 2018年底 | ||
(二)着力加速西部及海岛医疗卫生发展 | 6.设置西部及海岛医技人员岗位补贴 | 从2016年起在西部地区及海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补贴,岗位补贴额度2016年为2015年12月岗位工资总额的10%,2017年为20%,2018年为30%,纳入绩效工资经考核合格后发放,本科以下医师(含检验师、药师)、大专以下护师需参加全市统一的培训进修并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纳入岗位补贴对象。岗位补贴所涉及经费2016—2018年由市财政负担,三年以后再根据各区财政情况研究市区财政比例或由区财政全部负担。 | 市财政局 金湾区 斗门区 高栏港区 万山区 | 市卫计局 市人社局 | 2018年底 |
7.鼓励东部医技人员到西部挂职 | 推动“医疗专家基层挂职计划”和“管理专家基层挂职计划”,建立长效机制,统一组织东部公立医院选派人员到西部及海岛基层医疗机构挂职,挂职时间原则为一年,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挂职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东部人员到西部挂职的积极性。挂职人员挂职期间在原有工资待遇不变的基础上实行岗位补贴,按中级2000元/人/月、副高3000元/人/月、正高4000元/人/月、挂职副院长5000元/人/月、挂职院长10000元/人/月标准发放,2016-2018年经费由市财政解决,三年以后再根据各区财政情况研究分担比例或由区财政负担。 | 市卫计局 各区及功能区 |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 2018年底 | |
(二)着力加速西部及海岛医疗卫生发展 | 8.支持西部及海岛人员到东部进修 | 建立西部及海岛人员到东部进修培训的机制,采取医疗机构承办、集中办班的形式开展,争取用三年时间将西部及海岛现有本科以下医技人员全部轮训一遍,全面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培训进修人员原岗位工资不变,由承办机构对进修人员进修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与进修人员进修期间的个人生活补贴挂钩,并计入学分和作为职务晋升、职级评定、薪酬待遇等的重要参考因素。进修培训所需费用2016-2018年由市财政负责,三年以后再根据各区财政情况研究分担比例或由区财政负担。培训有关费用直接拨付到承接进修的医疗机构作为经费使用,个人生活补贴由承接的医疗机构发放给进修人员。 | 市卫计局 各区及功能区 |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 2018年底 |
9.支持西部医疗信息化建设 | 加强投入力度和管理力度,扎实推进西部各区信息化进程,争取用三年时间推动西部地区医疗卫生信息化工作进入新台阶。市财政在2016-2018年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按5:5比例投入,三年后的信息化后续工作由各区自行投入。具体以市、区发改及科工信等部门审核批准立项的投入总额为准。 | 市卫计局 各区及功能区 | 市财政局 市发改局 市科工信局 | 2018年底 | |
10.帮扶海岛医疗卫生发展 | 从2016年起,万山海岛医疗卫生机构成建制整体划入市人民医院,实行院办院管,提升海岛医疗水平,到2017年,万山区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5%以上。万山区管委会对海岛医疗卫生投入渠道不变,并逐年按10%比例增长,市财政加大对海岛医疗卫生发展支持力度,解决海岛医疗机构基本建设经费及医疗设备购置经费2523万元。2018年完成海岛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将其纳入全市应急救援体系中统筹推进。 | 市卫计局 市财政局 万山区 |
| 2018年底 | |
(三)大力推动公立医院改革 | 11.完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规划 | 2016年编制出台《珠海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明确各层级医疗卫生发展定位和资源布局,调存量,优增量,留空间,促进东西部资源配置均等化。未来三年内,原则上不再增设区级以上公立综合及专科医院,严格控制市级和驻珠医疗机构床位增加,适度增加区级综合医院床位,履行区级职能,满足区域医疗卫生需求。加强对公立专科医院的布局调整,重点加快现有建设项目进度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办专科医院。 | 市卫计局 |
| 2016年底 |
(三)大力推动公立医院改革 | 12.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 2016年市医管中心正式运作,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含驻珠医院、各区公立医院)的管理和统筹,科学配置和有效整合资源,加强绩效管理,提升政府管医效能。完善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制度,2016年6月底前以市医管中心管理团队为核心,联合各医院管理者和利益相关体成立联合理事会,对公立医院进行运营管理,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理事会授权下的院长负责制,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 市卫计局 |
| 2016年6月底 |
13.推进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 建立院长职业化管理机制,2016年3月底前出台《珠海市公立医院院长选拔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建立公立医院院长职级制,落实院长岗位目标绩效工资制度,建立院长聘用制度和职业化培养成长机制。2016年6月底前出台《珠海市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岗位目标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2016年底前完成市属公立医院人事薪酬改革,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和以临床一线需求为导向、重视专家价值为核心的价值体系。 | 市卫计局 | 市编办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 2016年底 | |
14.提升市级综合医院发展水平 | 重点拓展市人民医院发展空间,将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搬迁后的原址改建成市人民医院妇儿中心等专科中心,加强学科建设,着力提升质量水平,三年内将市人民医院发展成为辐射珠中江及港澳地区的区域医疗协作中心。加强市第二人民医院内涵建设,推动创建医科院校非直属附属医院,三年内建成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并将莲花路门诊部建设成为市级国医馆。2018年前完成市口腔医院建设论证,显著提升口腔专科能力。 | 市卫计局 | 市发改局 市财政局 市住规建局 | 2018年底 | |
15.增强区级医院服务能力 | 整合香洲区区级医院资源,2018年底前完成对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的改造,以适应南湾区域迅速增长的医疗需求,为五年内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 香洲区 | 市卫计局 | 2018年底 | |
广东省人民医院金湾医院2016年7月正式运营,五年内达到三级甲等水平,推动该院国际医疗中心建设。 | 金湾区 | 市人社局 市卫计局 | 2016年7月底 | ||
(三)大力推动公立医院改革 | 15.增强区级医院服务能力 | 加强遵医五院人才学科建设,三年内完成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 | 斗门区 遵医五院 | 遵义医学院 市卫计局 市人社局 | 2018年底 |
推进高新区人民医院与省第二人民医院的合作,三年内完成二级甲等医院评审。 | 高新区 | 市卫计局 | 2018年底 | ||
按50%比例由市财政支持珠海市第二中医院(斗门区侨立中医院)完成建设。 | 市财政局 斗门区 | 市卫计局 | 2018年底 | ||
高栏港区要加快平沙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楼项目建设。 | 高栏港区 | 市卫计局 | 2018年底 | ||
适时推进其他区级医院合作项目,区级医院必须履行区级医院的职能,与省市级医疗机构合作、按三级医院标准建设的区级医院,需完善患者在医院内扁平化就医流程,制定基本项目按二级医院收费标准的目录,既提升水平,又保障患者利益。 | 各区及功能区 | 市卫计局 | 2018年底 | ||
16.完善驻珠公立医院投入和管理机制 | 2016年3月底前出台《关于促进驻珠公立医院发展的实施意见》,将驻珠公立医院发展纳入全市医疗卫生发展的整体设计,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促进医院良性运行。在现有体制不变前提下,强化卫计行政部门的属地管理,加强市医管中心对驻珠公立医院医疗的监管和指导。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考核后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稳定的财政补偿机制。其中,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的补偿由市财政负责,遵医五院的补偿2016-2018年由市财政和斗门区财政按7:3的比例分担,三年后按5:5的比例分担,五年后再视区财政情况研究分担比例。驻珠公立医院在学科(专科)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医保、医药、价格等方面,与市属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 | 市卫计局 | 市发改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斗门区 金湾区 | 2016年3月底前出台文件 | |
17.加强驻珠公立医院辐射能力 | 将中大五院的发展纳入珠海市与中山大学合作发展战略,建设成为高水平研究型教学临床医院,三年内通过三级甲等医院评审,区域辐射能力明显提升,五年内综合实力进入广东省前10名。 | 中大五院 | 中山大学 市卫计局 市人社局 | 2018年底 | |
(三)大力推动公立医院改革 | 17.加强驻珠公立医院辐射能力 | 推动省中医院珠海医院新楼项目建设,力争2016年内投入使用,通过三级甲等中医院复审,医院综合实力进入广东省中医医院第一梯队。 | 省中医院 珠海医院 | 省中医院 市卫计局 市人社局 | 2016年底 |
遵医五院等其他合作项目医院纳入所在行政区进行规划设置。 | 斗门区 遵医五院 | 遵义医学院 市卫计局 市人社局 | 2018年底 | ||
18.实施智慧医院工程 | 将智慧医院纳入全市智慧城市的整体规划加快建设,市、区财政加大对市、区两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到2018年,基本完成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院信息化标准建设。 | 市卫计局 | 市发改局 市财政局 市科工信局 市人社局 各区及功能区 | 2018年底 | |
(四)进一步加快发展社会办医 | 19.为社会办医预留发展空间 | 出台《珠海市加快发展社会办医实施办法》,为社会办医预留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空间,到2018年,全市新增社会办医床位1000张以上。鼓励香港、澳门及台湾服务提供者在西部或横琴举办医疗机构。 | 市卫计局 | 市发改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住规建局 市工商局 市地税局 市民政局 | 2016年3月 出台政策; 2018年12月 实现指标 |
突出横琴自贸区优势,加快推进美国麻省总医院中国医院项目,力争2016年动工,2018年建成。积极推动横琴粤澳中医药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在产业园内推进国际中医药培训中心及国医馆建设。 | 横琴新区 | 市卫计局 | 2018年底 | ||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端专科医院,以及精神卫生、老年病、儿童、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供应中心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区域内集中委托服务机制,推进区域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 市卫计局 |
| 2018年底 | ||
(四)进一步加快发展社会办医 | 20.改革社会办医审批制度 | 落实医师区域内多点执业。出台政策,鼓励公立医院高年资骨干医师进入社会办医行业。2016年放开对社会办专科诊所和中医类专科门诊部设置的审批,改革医疗机构审批集中审议制度。进一步下放社会办医审批权限,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立审批的属地化管理。 | 市卫计局 | 各区及功能区 | 2016年3月前出台文件 |
21.加大社会办医扶持力度 | 健全社会办医补偿机制,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救助和政府指令性任务的社会办医机构,由同级财政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补偿或补贴。对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给予日常运行补助和标准化考核补助。 | 市财政局 | 市卫计局 | 2016年1月起实施 | |
从2016年起,每年设置一定比例的科研项目,供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单独申报。 | 市卫计局 | 市科工信局 | 2016年1月起 | ||
社会办的三级医院取得三级乙等和三级甲等资质的,由市、区财政给予奖励,争取三年内创建1—2家民营三级医院。 | 市财政局 | 市卫计局 各区及功能区 | 2016年1月起实施 | ||
22.加强医疗卫生诚信体系建设 | 2016年起,开展民营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及人员信用记录,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退出机制,推动行业自律。 | 市卫计局 | 市发改局 各区及功能区 | 2016年底前 完成平台搭建 | |
(五)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 23.建立区域医联体管理机制 | 推动市与区(街)、区与镇(街)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建制一体化”、“直办”、“托管”、“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按区域实现市、区、镇(街)、村(居)联动运作。在斗门区区镇医联体试点基础上,全市各类医联体全面推开。推动“百名专家基层挂职计划”和“管理专家基层挂职计划”,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 市卫计局 | 各区及功能区 | 2018年底 |
建立医院与基层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区级财政保障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并逐年递增,市财政将公立医院帮扶经费纳入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经费统筹解决。 | 各区及功能区市财政局 | 市卫计局 | 2016年起 | ||
(五)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 24.建立分级诊疗服务制度 | 按照“分级诊疗、慢病先行、三师共管、医保引导、稳步推进”的原则,以基层全科医师为核心,以家庭医生团队为载体,以医院专科医师为指导,通过建立区域医疗联合体,逐步实行慢性病管理下沉基层,实现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和护师三师共管。2016年底前,率先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工作,两病的签约率达到80%以上,规范化管理率达90%以上,同时推动其他病种的分级诊疗工作;到2017年,两病的签约率达90%以上,规范化管理率达95%以上;到2018年,三级医院预约号源50%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 | 市卫计局 | 各区及功能区 市人社局 | 按工作措施提出的时限完成 |
25.落实家庭医生制度 | 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至2016年底,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团队的全覆盖。推动“社区全面参与、资源统筹共享、价格服务多元”的家庭病床服务模式。推广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将家庭医生团队服务、家庭病床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机结合,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属地养老机构、属地居家养老家庭(个人)紧密结合的服务新模式。 | 市卫计局 各区及功能区 | 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 | 2016年底前 实现全覆盖; 2018年底前 取得实际成效 | |
26.建立居民健康管理制度 | 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对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等服务,建立以预防为主的接续型动态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在全市逐步建立统一动态管理的个人健康电子档案,三年内实现常住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5%以上。 | 市卫计局 各区及功能区 |
| 2018年底 | |
27.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 | 理顺区级以下医疗卫生资金管理机制,2016年起,实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项目管理,强化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落实好国家和省规定的重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推动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下沉,到2016年6月底,实现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项目全部下沉至社区卫生机构。 | 各区及功能区 | 市财政局 市卫计局 | 2016年6月底 | |
(五)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 28.建立全民健康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 推进区域医疗“一卡通”项目建设,促进医疗信息共享,在完成一期建设、行政区域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区域平台对接基础上,2016年启动二期建设,建设区域医疗影像信息系统和移动医疗信息平台。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到2018年,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 | 市卫计局 | 市科工信局 市人社局 中国电信珠海分公司 各区及功能区 | 2016年底前 启动二期 |
(六)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 29.整合资源强化区级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 | 2016年上半年完成区级妇幼保健、计生服务机构整合,以此为契机,强化区级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职能,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慢病防治、卫生监督、计生服务丶卫生应急等公共卫生区镇两级服务和管理体系,整合现有资源,在区级卫计部门领导下开展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丶计生服务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信息管理等工作,并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业务督导、绩效考核、评估分析。 | 各区及功能区 | 市编办 市人社局 | 2016年6月前 |
区级妇幼保健院2018年底前要达到二级水平。 | 各区及功能区 |
| 2018年底 | ||
30.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 重点改善西部地区专业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异地新建市妇幼保健院和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力争2018年底投入使用。 | 市卫计局 市建管中心 | 市发改局 市财政局 市住规建局 | 2018年底前 | |
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加挂金湾区妇幼保健院牌子。 | 金湾区 | 市卫计局 | 2018年底 | ||
推进公安监管医院建设工作。 | 市公安局 | 市发改局 市卫计局 市财政局 市住规建局 | 2018年底 | ||
(六)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 31.加强卫生应急工作 | 2017年,完成120信息系统更新改造,加强卫生应急救援装备及信息化配置。开展院前急救模式的调研论证,适时推进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迁建项目,建立健全院前急救体系,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 市卫计局 | 市科工信局 市发改局 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住规建局 | 2017年底前 完成信息系统更新 |
32.加强疾病防控工作 |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加大重点传染病防控力度,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建立健全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突发传染病事件有效处置率达到100%。大力推进精神病、慢性病、职业病防治和口腔卫生工作,提升健康管理水平,2017年完成慢性病综合防控、梅毒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 | 市卫计局 |
| 2017年底 | |
33.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 | 完成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计生服务机构深度整合,完善区级妇幼保健服务和管理机构建设。 | 各区及功能区 | 市卫计局 | 2016年底 | |
加强产、儿科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确保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妇产科、儿科(新生儿)技术人员的配置符合国家要求,提高镇卫生院产、儿科病床使用率,应对“全面两孩政策”带来的挑战与压力。 | 市卫计局 | 市编办 市人社局 | 2018年底 | ||
全面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到2018年,全市孕妇产前筛查率达到85%以上,新生儿筛查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3‰。 | 市卫计局 | 各区及功能区 | 2018年底 | ||
34.加强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 完善市、区两级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理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制,整合监督执法队伍和资源,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规范统一、运转高效、执法有力的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 市卫计局 各区及功能区 | 市编办 市人社局 | 2018年底 | |
(六)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 35.积极创建健康城市 | 贯彻落实《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健康城市的意见》,完成健康城市基线调查,推进健康城市细胞工程建设,每年建设20个达标的健康细胞单元,到2018年,健康城市建设进入全国前列。 | 市卫计局 | 各区及功能区 | 2018年底 |
2016年底前,完成控烟立法工作,2017年启动珠海经济特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及居民健康保障条例的立法工作。 | 市法制局 | 市卫计局 | 控烟2016年底 爱卫2017年底 | ||
(七)切实加强人才学科建设 | 36.做好卫生人才规划配置 | 到2018年,全市新增执业(助理)医师约1800人,新增注册护士约2900人。重点加强西部地区人才引进培养工作,至2018年,西部地区新增本科以上卫生技术人员约2500人,新增高级职称卫生技术人员约700人。加强产科、儿科、精神卫生、全科医生等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卫生、人社部门共同制定相关政策,在薪酬分配及技术评聘方面要对紧缺人才给予政策倾斜,改善紧缺专科人员待遇。 | 市卫计局 | 市人社局 各区及功能区 | 2018年底前 |
37.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 2016年3月前出台《珠海市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管理办法》,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的医疗卫生人才发展政策,实施“双百人才计划”,通过设置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购房补贴等,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用3—5年时间引进200名高层次卫生人才,所需经费统一纳入我市“人才专项经费”中安排。其中,特别加大对西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凡西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工作津贴方面比在东部引进的翻一番,其他经费不变,所额外增加的费用由市、区按5:5的比例分担。 | 市卫计局 | 市人才办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各区及功能区 | 2016年3月前出台文件; 2018年见成效; 2020年完成 | |
38.加强全科医师培训 | 市、区财政设立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经费,用3年时间培训400名全科医生(含民营医疗机构全科医生),到2018年末,达到每万人拥有2—3名全科医生的目标。2016-2018年三年期间,市财政在解决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师培训经费的基础上,同时解决其生活补助及五险一金,三年后由区财政负责。将全科医生纳入用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提高待遇,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整体工资水平要比其他专科相同职称的医生高15%。制订全科医生继续教育、岗位等级、职称晋升、考试聘用等倾斜支持政策。 | 市卫计局 市财政局 各区及功能区 | 市人社局 | 2018年底 | |
(七)切实加强人才学科建设 | 39.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善用中央资金投入,加大市财政配套,加强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打造国家级培训基地。到2018年,全市所有公立医院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达到100%。推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 市卫计局 |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 2018年底前 |
40.推动“一二三百名中医人才”培训计划 | 至2018年,培训中医药骨干人才(含师承人员)100名,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师资人员200名,基层中医药(镇村)技术人员300名。 | 市卫计局 | 各区及功能区 | 2018年底前 | |
41.加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专科建设 | 2016年3月前,出台并实施《关于促进珠海市临床重点专科发展的实施意见》,至2018年鼓励创建国家级临床重点学科1—2个,国家卫计委临床重点专科不少于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不少于20个,博士后工作站2—5个,切实提升我市医疗卫生科研水平及临床诊疗能力。 | 市卫计局 | 市人才办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各区及功能区 | 2016年3月前出台文件;2018年12月前完成 | |
42.加强市级重点学科专科建设 | 市级财政提高对市级重点专科、特色专科每年补助的标准,三年内建设一批临床重点专科,培育一批后备重点专科。支持各区制订重点专科建设措施,促进基层医疗水平的提升。 | 市卫计局 | 市财政局 | 2018年底 | |
(八)建立健全配套政策 | 43.建立稳定可持续的财政投入机制 | 市、区财政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提高全社会各类人群的医疗服务待遇。至2018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落实《珠海市市属公立医院改革政府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为公立医院提供稳定的财政保障,更加突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 市财政局 | 市卫计局 | 2018年底前 |
(八)建立健全配套政策 | 44.优化医保支付制度 | 落实《珠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强化对医药机构的激励与约束,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至2016年上半年,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完善不同级别医院住院差别支付政策,完善门诊统筹政策,引导参保人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大力拓展商业保险的运用,建立商业医疗保险在特定病种和特定医疗服务项目上的保险制度并实施。 | 市人社局 | 市卫计局 | 2016年6月底 |
45.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 合理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价格,降低部分检验、大型设备检查治疗费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逐步建立体现医疗服务价值的价格体系,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2016年6月前出台《珠海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 市发改局 | 市卫计局 | 2016年6月底 | |
46.推动医药流通体制改革 | 2016年1月起执行《珠海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零差率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实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零差率,着力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按照《珠海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市级公立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2016年上半年,建立以市统筹的区域药品和医用耗材统一配送机制,实行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预算和统一结算;有条件的大型公立医院开展供应商药品供应链延伸服务,减少流通环节和成本,切断利益链,遏制过度医疗行为,减少患者医药费用。 | 市卫计局 | 市财政局 | 2016年6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