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重申三严加强作风建设
7月16日,县检察院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以进一步规范干警职工请销假制度,严肃上下班纪律。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元勇主持,院党组成员、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严密干警职工请假审批手续。根据请假时间的长短、所任职务的要求,逐级向领导报批,做到领导知道干警动向。禁止不假离岗,禁止霸王假,禁止先休假后补假条。极其特殊情况确不能及时请假的,经院党组同意后须补办请假手续。二要严格上下班考勤。在每天上班打卡的基础上,纪检部门每周不定时、不定方式地进行抽查,经核查属无故外出、旷工者要严肃处理,予以通报,并记录备案,部门领导不得隐瞒包庇,否则作相同处罚。三要严明工作纪律。全院干警职工都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要精神饱满,认真工作,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会议再次强调了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并对奖惩办法进行细化。本次会议是对该院2012年制定的《请休假办法》的补充修订,以进一步严明纪律,全面推进该院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