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宜市拍﹝2020﹞10号)
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府规划函〔2020〕110号、宜府规划函〔2020〕115号、宜府规划函〔2020〕116号、宜府规划函〔2020〕117号),受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定于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时整,在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8楼多功能厅,公开拍卖我市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21—03、BQ21—04、BQ21—05、BQ21—06地块等4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 | 用地 性质 | 建筑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出让 期限 | 起拍价 | 保证金 |
1 | 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21—03、BQ21—04、BQ21—05、BQ21—06地块 | 139915㎡ (约210亩) | 二类居住、商业用地 | 详见宜规条(2020)叙州006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见附表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9280元/㎡(618.67万元/亩) | 26000 万元 | |
2 | 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09—06、BQ10—02地块 | 135962㎡(约204亩) | 二类居住用地 | 大于1.0且不大于2.5 | 不大于20%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8030元/㎡(535.33万元/亩) | 22000 万元 |
3 | 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24—07地块 | 69663㎡ (约105亩) | 二类居住用地 | 大于1.0且不大于3.1 | 不大于22%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10910元/㎡(727.33万元/亩) | 16000 万元 |
4 | 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26—04地块 | 81300㎡ (约122亩) | 二类居住用地 | 大于1.0且不大于2.5 | 不大于22%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9030元/㎡(602万元/亩) | 15000 万元 |
备注: 1.以上4宗地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它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21—03、BQ21—04、BQ21—05、BQ21—06地块配建要求:(1)BQ21—05地块按规范设置独立用地面积大于4500㎡的12班幼儿园一处,建筑设计方案须经叙州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并监督实施,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叙州区政府。(2)BQ21—06地块配套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800㎡的社区用房。配套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150㎡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套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的农贸市场,建设成本不低于3473元/㎡,摊位区不允许设置在地下室,建成后无偿移交叙州区政府。(3)按照〔宜规条(2020)叙州006号〕要求,应无偿移交的配建项目建成后,无偿移交并初始登记给叙州区政府指定的相关单位。其它建设内容及要求: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3.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09—06、BQ10—02地块配建要求:(1)BQ10—02地块按规范设置独立用地面积大于4500㎡,建筑面积大于3500㎡且满足教学功能的12班幼儿园一处,建筑设计方案须经叙州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并监督实施,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叙州区政府。(2)在BQ10—02地块中配套建设安置房建筑面积为98033㎡,具体套数、户型、建设标准等按叙州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的要求实施,建成验收合格后由叙州区政府按3500元/㎡的价格回购。(3)按照〔宜规条(2020)叙州022号〕要求,应无偿移交的配建项目建成后,无偿移交并初始登记给叙州区政府指定的相关单位。其它建设内容及要求: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4.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24—07地块配建要求:(1)本项目需配套建设定向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公摊控制在建筑面积20%以内。销售价格为6800元/㎡,具体建设由叙州区住建部门监督实施,叙州区征收部门负责按《宜宾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定向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监督管理。配建定向商品住房满足本地块征地拆迁优先安置对象购房需求后的剩余房源,由政府按照6800元/㎡价格回购用于安置其他安置对象。如区政府不实施回购的,开发企业可按建筑面积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将剩余定向商品住房投放市场销售,补缴出让金标准为2020元/㎡。(2)按照〔宜规条(2020)叙州019号〕要求,应无偿移交的配建项目建成后,无偿移交并初始登记给叙州区政府指定的相关单位。其它建设内容及要求: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5.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26—04地块配建要求:(1)按规范设置独立用地面积不小于4500㎡,建筑面积不小于3500㎡且满足教学功能的12班幼儿园一处,建筑设计方案须经叙州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并监督实施,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叙州区政府。(2)本项目需配套建设定向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公摊控制在建筑面积20%以内,销售价格为6800元/㎡,具体建设由叙州区住建部门监督实施,叙州区征收部门负责按《宜宾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定向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监督管理。配建定向商品住房满足本地块征地拆迁优先安置对象购房需求后的剩余房源,由政府按照6800元/㎡价格回购用于安置其他安置对象。如区政府不实施回购的,开发企业可按建筑面积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将剩余定向商品住房投放市场销售,补缴出让金标准为2039元/㎡。(3)按照〔宜规条(2020)叙州021号〕要求,应无偿移交的配建项目建成后,无偿移交并初始登记给叙州区政府指定的相关单位。其它建设内容及要求: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宜宾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10月20日上午12: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并加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公章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yibin.gov.cn)及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报名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1室。
联系电话:0831—2208568郭女士(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831—2336684曾女士(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831—8758345林先生(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
网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zygh.yibin.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