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3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gzchwj/gkmlpt/annualreport)。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39号;邮编:510900;电话:020-37906379)。
一、概 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医疗卫生计生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区卫计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督办局机关、卫计系统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制定印发了《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务微博微信工作管理规定》《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管理办法》等文件(从卫〔2018〕59号),对本局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了进一步充实完善。严格施行信息公开程序和审批制度,信息公开实行预先审核制度,对所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事前审核才能进行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下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参照局的做法,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了局机关、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两级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
(二)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化政务公开
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对社会关切度高、有代表性的1宗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开,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媒体等平台及时回应长春长生疫苗事件等卫生计生有关舆论。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依法修订权责清单,推进行政审批“十统一”标准化,不断完善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积极开展“一窗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的工作,行政审批事项中二级和三级办事深度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100%。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管理,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规范各类公开平台的运行管理,保障平台安全,增强公开实效。着力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对照“五公开”要求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要求,对医疗服务、婚育服务、基本医疗卫生领域、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等有关信息依法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5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4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5条;3.动态类信息151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2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1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5条;7.其他信息107条(网站)。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0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90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245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66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10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2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0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宗。其中,网上申请2宗,占100%。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宗。其中,同意公开1宗,占50%;同意部分公开1宗,占50%。
申请内容主要为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门诊量、业务量、机构人员结构等。对于涉及民营医院的商业秘密的内容,经征求权利人意见不同意公开,本局不予公开;对于其他符合公开规定的内容,依申请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局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宗,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0宗。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本局的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一是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内容较少;二是公开方式、形式单一。
2019年,我局将主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和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继续完善本局政务公开制度,细化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下属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增强依法公开和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平台。推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公开栏等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点指导下属各单位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规范化,落实专人管理,建立专门管理制度,增强技术支持,定期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平台安全。积极通过电视、报纸和新媒体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公开有关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通过学习培训、日常指导、督导检查等方式,不断强化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着重学习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和新闻写作能力,力争更规范、稳妥、迅速做好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