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营山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23日发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有关文件,建立健全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营府发〔2013〕5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及条件公布如下:

        一、配租对象      

       (一)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新就业(含大中专毕业生)住房困难职工;

       (三)农民工(含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人员。

       二、配租条件   

       (一)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条件

       1.户籍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是本县绥安街道办社区常住居民,户口迁入时间必须是2013年12月31日以前,且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直系亲属关系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收入条件

       申请人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低于2.1万元。

       3.住房条件

       无房,即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私有产权房(私有产权房包括已签订购买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其中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房除外)或未承租保障性住房。

       (1)申请人的子女均有住房的,申请人不解决住房。

       (2)申请人的父母有房,申请人不解决住房,但申请人亲生兄弟姐妹均已成家且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家庭(兄弟姐妹)没有住房的除外。

       4.其他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在201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凡是在2017年(旧历年前)享受本次实物配租的对象,不再享受2017年住房租赁补贴。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没有消费性小汽车和经营性汽车。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经商办企业行为(年纯收入低于2.1万元除外)。

       (二)新就业(含大中专毕业生)住房困难职工配租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在营山县县城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参加工作的正式职工。

       2.申请人无经商办企业行为。

       3.申请人及父母在营山县城无房且未承租保障性住房。

       4.新就业(含大中专毕业生)住房困难职工配租的公租房必须是2人或2人以上合租(每间寝室租住1户职工,其余房间为共用),其中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人员可单独承租1套。

       (三)农民工(含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人员配租条件

       1.申请对象是营山县县城服务企业和工业企业招收的农民工(含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申请方式为法人企业统一申请。

       2.申请人必须是合法的法人企业。配租给企业的每套公租房必须解决不少于2户住房困难职工(每间寝室租住1户职工,其余房间为共用)。

       3.提交申请的企业职工必须是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的在职职工(需另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明细表),同时企业已为该职工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

       4.提交申请的企业职工在营山县城无住房。

       5.提交申请的企业职工必须没有消费性小汽车和经营性汽车,无经商办企业行为(年纯收入低于2.1万元除外)。

       6.提交申请的企业职工在营山县城有稳定收入,能够支付公租房租金。

       7.申请企业必须是遵纪守法、信誉良好,并按规定缴纳税费(包括职工的各种保险费)的企业。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列入公租房配租

       1.2013年12月31日以后无正当理由将自有产权房屋出售、转让的;

       2.自有产权房屋被拆迁且已得到补偿安置的;

       3. 2013年12月31日以后离婚且离婚前有房产、车辆的;

       4.已有房产,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

       5.已租赁保障性住房的;

       6.已有继承房屋尚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

       7.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申请的。

       (五)配租条件的相关说明

       1.婚姻关系证明必须是县民政部门出具的证件或法院判决生效的裁决书。

       2.户籍关系证明必须是县公安治安大队出具的证明。

       3.死亡证明必须是县殡仪馆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出具的证明。

       4.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证明必须是县卫计部门或县残联出具的证明。

       5.烈军属必须出具有效的依据;残疾人及重大疾病患者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依据,并经现场核实。

       6.已成家的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伤残军人,其父母有住房不列入有房范围。

       7.重大疾病患者是指危及生命且无法治愈类疾病的患者,重点是***症病患者、瘫痪病人、尿毒症晚期患者等。

       三、配租程序  

       (一)公示《营山县XXX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方案》(每年具体时间公示时间以网站公示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每年具体申请时间以网站公示时间为准)。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营山县XXX年公租房配租审批表》,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和子女)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户籍证明、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等;

       2.家庭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单位的,由单位提供收入证明以及工资发放明细表等(原件、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由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3.住房情况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现住房状况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社区出具;

       4.婚姻证明,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死亡证明,其中离婚、死亡和未婚的填写《婚姻登记状况承诺书》);

       5.优先配租的证明,属优先照顾的申请人要出具合法有效的证明原件,如特困家庭证明、革命烈士证明书、劳模证书、伤残军人证、残疾人证等;

       6. 签订申报情况和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社区初审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资格;单位初审新就业(含大中专毕业生)住房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含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人员配租资格(每年具体公示时间以网站公示时间为准)。

       (四)街道办复审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资格;主管部门复审新就业(含大中专毕业生)住房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含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人员配租资格(每年具体时间公示时间以网站公示时间为准)。

       (五)民政、公安、人社、机保、社保、交警、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户籍、车辆等情况(每年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以网站公示时间为准)。

       (六)公示: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含大中专毕业生)住房困难职工、农民工(含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人员的审核公示(照相,公示7个工作日)。

       (七)根据配租房源,制定配租方案,确定配租对象户。

       (八)签订承租承诺书。

       (九)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十)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每年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以网站公示时间为准)。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4 09:17:09重新编辑
坑梓镇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坑梓镇龙田村牛湖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坑梓镇中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坑梓镇新乔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塘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汇源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横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中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农村信用合作社宝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白石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坪西村长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四房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年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年丰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富地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六联发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坪西果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长美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中心村黄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富坪路华厦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坪西湖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中心村发佳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六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六联吉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六联鹤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六联长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恩格尔系数降至372上海人开销在变
  2. 本市4月1日起提高镇保医保封顶线
  3. 关爱和谐美丽――关爱女孩尊重女性摄影展在沪开幕
  4. 巴金故居修缮竣工即将开放
  5. 长宁区成立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业协会
  6. 到2010年上海市重点地区将新建30-50座城市雕塑精品
  7. 第三届上海模型节举行
  8. 世博园区天然气输配与应用研究课题通过鉴定
  9. 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启动本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0. 市经济信息化委等关于推行数字证书服务示范文本2010版通知
  11. 世博办感谢社会各界支持谢绝个人捐款
  12. 本市推进外汇账户改革
  13. 民商事裁判书可上网查询上海二中院推出便民措施
  14. 申城将开展为期8个月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合同欺诈
  15. 东方绿舟举行绘心中美景迎上海世游赛活动
  16. 市财政局等转发财政部等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问题补充通知
  17. 市工商局32批次建材抽检不合格红星美凯龙百安居等榜上有名
  18. 上海口岸外贸1―9月同比增145%
  19. 上海铁路局课题揭榜揭出金效益
  20. 申城两位中小学生获政府科技奖
  21. 黄浦区迈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第一步
  22. 落实医改要求归并人群分类本市提高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水平・
  23. 市卫生局要求全市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
  24. 东方讲坛创办7年听众450万
  25. 春节期间民警无违纪
  26. 本市年内高架下55绿化带将改路面
  27. 崇明县绿华镇发展多元种植农家乐红红火火
  28. 市教委启动全市中小学校安全风险勘查工作
  29. 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市教委清理教育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30. 上海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277号)2012年10月10日
  31. 上海市外经贸工作会议召开部署今年工作
  32. 市财政局关于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33. 关于公布和使用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的通知
  34. 上海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征集会标
  35. 上海26个部门和行业就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向社会的公开承诺
  36. 上海城市森林长势喜人
  37.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本市安全和疾病预防等工作的紧急通知2004年04月29日
  38. 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39. 上海市儿童医院201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2015年12月29日
  40. 上海实施港口管理新体制与时俱进的必然选择
  41. 上海口岸严密防范禽流感疫情传入
  42. 4月1日起本市将调整部分民生保障待遇标准
  43. 代表委员点评十一五规划纲要民生指标
  44. 市领导分别会晤芬兰肯尼亚及奥地利客人
  45. 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拟定未来5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4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柱石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5周年
  47. 上海将全面清理城市道路上空的架空线
  48. 上海电气探索服务离岗职工新模式
  49. 方塔园里穿越千年松江纪念建县1260周年活动吸引游客
  50. 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今夏防汛防灾工作
  51. 严把车辆关3座限位龙门架架上中环线(浦西段)
  52.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等关于公布2015年上海市高校大学生法治辩论赛等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结果的通知2016年01月25日
  53. 市民政局关于表彰殡葬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2014年05月22日
  54. 市安委办关于加强灾害性突发天气和防汛防台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14年05月07日
  55. 法国举办上海周法商组团沪上行
  56. 市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2015年05月25日
  57. 全市19个区(县)1411家网吧本月底将全部安装电脑终端
  58.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建委等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2015年12月21日
  59. 食品安全举报奖金不低于500元本市将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60. 上海将表彰重点工程实事建设功臣
  61. 上海国际医学园区规划设计方案出炉
  62. 上海医疗卫生费用使用效率较高
  63. 会见上海实业(集团)高层人士
  64. 送上诚挚问候美好祝愿看望董寅初钱伟长和谈家桢
  65. 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解读
  66. 上海市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85周年文艺晚会8月1日晚播出
  67. 徐匡迪会见美摩根大通集团董事长
  68. 讲法规讲知识讲形势嘉定安亭镇开展各类讲座八百余场
  69. 我们是上海的声音旅游热线24小时为市民游客解难题
  70. 面向中小企业服务低端用户上海通信业谱写和谐曲
  71. 本市开展燃气管道上方违法搭建专项整治年内清除433处建筑物
  72. 市经济信息化委等公布上海市第十六批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73. 闸北区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发展
  74. 反邪教话剧女孩小秋首演首轮演出后将赴区县巡演
  75.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重申进一步加强兴奋剂管理的通知
  76. 上海绿化咨询服务周活动正式开始
  77.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年12月07日
  78. 市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前8月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降42
  79.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年12月21日
  80. 伦敦奥运海报来沪展出
  81. 创业接力通过科学估值为22家科创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82. 市政协举行联谊团拜
  83. 上海排定10项市政建设项目重点解决交通拥堵
  84. 上海秋季花展9月将开幕市民亲自体验播撒花籽
  85. 上海酝酿国资金融机构改革重组相关实施意见已基本形成框架
  86. 校外教育教师更要是多面手上海千余教师真刀真开展业务评比
  87. 展览场馆现代化上海展览业面临新契机
  88. 2002―2004年度上海市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召开
  89.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在防治禽流感中受到影响的农民和企业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的通知2004年02月10日
  90. 公铁联运交汇处陆路辐射枢纽区大型陆港崛起沪西北
  91. 两中心联手服务全国
  92.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二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14年03月20日
  93. 申城设立医学科技奖
  94.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2009第2号
  95. 擅自使用克隆号牌也属违法警方指出牌照丢失应及时补办
  96. 市公安局关于无证经营旅馆违法行为适用法律意见的通知
  97. 上海区县科技企业活性增强去年新增12000多家
  98. 上海海事大学与世界海事大学牵手共同培养航运人才
  99. 本市全面开展外来流动人口计生宣传与服务活动
  100. 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第22届健康教育周宣传活动的通知2012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