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甲型H1N1流感病毒感染状况调查方案和上海市甲型H1N1流感感染状况快速血清学调查方案的通知
有关区县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血液中心、上海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学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卢湾分院: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全国部分省份甲型H1N1流感病毒感染状况抽样调查方案〉和〈全国甲型H1N1流感感染状况快速血清学调查方案〉的通知》(卫发明电〔2009〕279号)的有关要求,为了解本市人群甲型H1N1流感(以下简称甲流感)病毒感染水平,及时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全市甲流感病毒感染状况和甲流感感染状况快速血清学调查。为此,我局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制定了《上海市甲型H1N1流感病毒感染状况调查方案》和《上海市甲型H1N1流感感染状况快速血清学调查方案》,并选定了部分区县开展有关调查工作。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区县按照《上海市甲型H1N1流感病毒感染状况调查方案》和《上海市甲型H1N1流感感染状况快速血清学调查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1.《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全国部分省份甲型H1N1流感病毒感染状况抽样调查方案〉和〈全国甲型H1N1流感感染状况快速血清学调查方案〉的通知》
2.《上海市甲型H1N1流感病毒感染状况调查方案》
3.《上海市甲型H1N1流感感染状况快速血清学调查方案》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年一月七日
***2:
上海市甲型H1N1流感病毒感染状况调查方案
为了解本市甲型H1N1流感病毒感染状况,掌握不同时间段及年龄段人群的感染水平,根据卫生部《全国部分省份甲型H1N1流感病毒感染状况抽样调查方案》(卫发明电〔2009〕279号)要求,特制定本市甲型H1N1流感病毒感染状况调查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目的
(一)掌握本市不同时期、不同区县、不同人群甲型H1N1流感感染水平;
(二)了解本市甲型H1N1流感病毒感染情况的动态变化趋势。
二、调查方法与内容
(一)调查时间
根据卫生部《全国部分省份甲型H1N1流感病毒感染状况抽样调查方案》(卫发明电〔2009〕279号)要求,在全市共开展三次横断面调查,调查时间分别为2010年1月、2010年3~4月、2010年8~9月。
(二)调查地点
本次调查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方法,首先按照市辖核心区、市辖非核心区、郊区县(农村)三个地区分层,每类地区各选择三个区县共计9个区县作为调查实施点,每次调查6个区县。3次调查实施区县名单见***1。
调查区县在本区县辖区范围内随机选择至少2个街道/镇,并逐级随机抽样,抽取适量的居委会或行政村。
(三)调查对象与样本量
1、调查区县在调查前,对随机抽取的调查的居委会/村人口情况进行排摸,掌握最新户口登记信息。将登记人群按照0~5、16~24、25~59和60岁以上年龄组进行分组并填写抽样调查单位一览表(***2)。
2、每个区县按照要求选定5个年龄组健康人群作为调查对象即0~5岁,6~15岁,16~24岁,25~59岁,60岁及以上5个年龄段,在每个年龄段随机抽取调查对象150人,共计750人。每次横断面调查4500人,三次横断面调查共计13500人。
(四)调查方法与内容
由各区县卫生局负责培训本辖区内的调查员并组织开展的调查工作。调查员根据调查实施点(居委会/村)抽取的不同年龄段调查对象150人,开展问卷调查和血清学调查。
1.问卷调查
在调查开始前要获得调查对象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3)。对于≥18岁成人,要获得其本人的知情同意;对于<18岁的未成年人,要获得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的知情同意;对于10~18岁未成年人,同时要获得其本人的知情同意。由于6~15岁年龄组多为在校学生,此年龄段调查对象请在学校抽取。调查时,须将知情同意书提前一天发给学生,并获得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知情同意。
在获得知情同意后,调查员要按照统一的调查问卷,对每个确定的调查对象进行个案调查(***4),调查内容包括:一般情况,2009年5月以来流感样疾病患病史,季节性流感或甲型流感疫苗接种史等。对每个调查对象询问结束后,调查员及时检查调查问卷,发现缺项和遗漏应及时完善。在当日调查结束后再由另外一个调查员负责审核并签字确认。
2.血清学调查
在完成现场调查后,对所有6周岁及以上的调查对象采集5ml静脉血,对不足6周岁的儿童采集2~3ml静脉血,同时填写标本登记表(***5)。采血完成后将条形识别码的现场联分别粘贴于调查问卷、采血管和标本登记表上。采血器材统一由市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
将采集的所有血标本送本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血清分离,并将分离后的血清分成3管(A、B、C管)。5ml静脉血分离到2.5ml血清,分装到3管的血清量分别为A管血清量为0.5ml;B管血清量为1ml;C管血清量为1ml。2~3ml静脉血分离到大约1~1.5ml血清,分装到3管的血清量分别为A管血清量为0.3ml;B管血清量为0.4~0.6ml;C管血清量为0.3~0.6ml。
上述3管血清的采血管按照统一的要求进行编号,分别将条形码实验室4联单中的3联粘贴于A、B、C三个血清管上(1联备用),在4~8℃条件下分别冷藏保存。
全部现场调查和血清采集工作结束后,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全部血清管按A、B、C管进行分类,并立即送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收齐每批6个区县的血清管并核对无误后,将A及B管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血清抗体检测,C管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备份。
三、数据的收集
本次调查采用Epidata 3.1软件建立调查数据库,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下发录入程序。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收齐调查表后,严格按照双录入的要求完成结果录入。数据经核对校验无误后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质量控制
(一)市卫生局组织成立血清学调查流行病学和实验室专家组,负责对调查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二)被调查单位质量控制。各个被调查的县/区、乡镇/街道分别在调查前由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随机抽取,抽取后的调查单位不得随意更改。
(三)调查人员质量控制。采血人员必须为有静脉采血经验的医务工作者。在调查开始之前,对调查人员、血标本采集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数据录入人员进行统一技术培训后方可参加调查工作。
(四)现场调查质量控制。现场调查时要及时检查问卷,当日结束后由另外一个调查员负责审核并签字确认。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指定专人作为现场质量控制员,负责审核本区县调查问卷的质量。保证调查表中应填写项目没有遗漏和逻辑错误,有错误要及时更正,有遗漏要于第二日补填。在现场结束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场调查负责人将在每个区县的调查表中随机抽查10份调查问卷,要求调查表完整率、正确率不低于95%、调查表收集率不低于95%、符合率在95%以上。
(五)各区县要按照方案要求,将采集的标本及时进行血清分离,分装,并粘贴条形码,确保血清管条形码和调查问卷条形码完全一致。
(六)调查问卷录入的质量控制。调查后将调查问卷统一进行数据录入,所有调查问卷均采取双录入,对录入的数据进行核对和逻辑检查。对有错误的和缺失的数据,要及时与调查人员联系查明,并及时填补。完成双录入后,整理上报数据库,市疾控中心在对数据进行核对时,如发现问题较多者,将会退回所上报的数据库,进行重新录入。
(七)实验室质量控制。制定统一的实验室工作方案,保证采血,血清分离,分装,编码,运送符合实验室要求。对实验室检测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保证检测的操作符合质量要求。
(八)督导检查。在调查期间,市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开展调查的区县进行督导检查。
五、组织分工
(一)市级
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市各区县的调查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和技术指导。主要包括培训区县调查师资人员、现场工作督导和指导、数据的收集与核实等。
(二)区县级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调查工作。各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调查队伍,开展对调查员业务培训,组织实施个案调查、标本采集、血清分离与运送、问卷数据的录入与上报等。
六、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2010年1月8日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各区县师资培训工作,1月10日前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本辖区调查员培训,在培训期间完成调查乡镇/街道的抽样工作。
(二)第一次横断面调查
第一批开展调查的区县于2010年1月10日前启动调查工作,1月20日前完成现场的调查工作并将血清样本运送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实验室。各区县于1月25日前完成本区县调查问卷的录入工作,并将相应的数据库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性传染病防治科。
(三)第二次横断面调查
第二批开展调查的区县于2010年3月22日前启动现场调查工作。4月5日前完成现场调查和血清样本运送工作。4月12日前完成本区县调查问卷的录入和上报工作。
(四)第三次横断面调查
第三批开展调查的区县于2010年8月23日启动现场调查工作。9月3日前完成现场调查和血清样本运送工作。9月9日前完成本区县调查问卷的录入和上报工作。
七、联系方式
(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顾宝柯、吴寰宇、李燕婷、陈健、裘巍
电话:62758710-1933、1934
传真: 62750603
邮箱:bkgu@scdc.sh.cn;hywu@scdc.sh.cn;
ytli@scdc.sh.cn;jchen@scdc.sh.cn;wqiu@scdc.sh.cn;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1380号
邮编:20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