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老龄办印发2010年老龄工作要点
沪老龄办发〔2010〕3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老龄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委员单位、各区县老龄办:
现将《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老龄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上海市老龄办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完成上海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上海世博会举办之年。在2010年的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实践好科学发展观,按照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不断深化为老服务工作,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好老年人参与世博会的工作,加强老年实事项目建设,圆满完成老年友好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试点工作,全面落实上海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完善各级老龄委合力机制,充分发挥老龄委平台作用,推进本市老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一、调研制定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根据上海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及时对各部门、各地区所承担的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分解任务进行监测评估,确保全面完成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当前本市发展老龄事业的新环境、新要求,新问题,研究制定上海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指标、重要措施。争取将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列为全市性专项规划。
二、积极开展老年友好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试点
根据全国老龄办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加强对创建试点区的指导,推动试点区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和及时出台本地区相关的政策措施,推动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将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创建规范与要求,全面纳入本地区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全面完成全国“老年友好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的创建试点工作。
三、进一步推进老年人实事项目
一是进一步推进老年活动室建设管理。继续以农村为重点,建设300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同时,进一步加强已建成的老年活动室管理与服务工作,研究、制定社区老年活动室建设、管理、服务标准,推动社区开展老年活动室达标活动,不断满足老年人学习、活动的需求。
二是继续为部分老年家庭安装紧急援助呼叫装置。以高龄、病残、独居老年人为重点,继续为有需求的纯老家庭安装紧急呼叫装置。同时,为经过评估而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减免通信服务费。
三是进一步推进 “银发无忧”保障工作。认真总结历年保障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努力拓展保障范围,逐步建成集意外伤害和伤残等为一体的老年人综合保障项目,使老年人得到更多实惠。
四是继续开展“冬季为老助浴”活动。会同市沐浴行业协会和各区县老龄办,继续组织开展以本市不具备冬季沐浴条件的独居困难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助浴工作,人数定为3万名。
五是组织开展“万名老年人看世博、看发展”活动。在原来组织实施“申城万名老年人看发展”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整合资源,发动各方参与,组织开展10万名老年人看世博活动。同时,针对老年人愿望,开辟新的参观游览景点,提供更好的专业服务。
六是探索进一步组织开展社区老年人健康干预。通过宣传康复、科学生活等健康干预具体内容,为老年人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环境,推动老年人形成科学、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降低健康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
四、深化独居、百岁老年人关爱活动
一是进一步认真落实独居老年人结对关爱活动。认真总结独居老年人结对关爱活动的经验,推动各区县进一步深化落实“5+X”的关爱措施,针对独居老年人生活照料、生活平安、紧急需要等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排除隐患漏洞,落实具体措施,巩固扩大关爱队伍,做到关爱服务的全覆盖、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关心好百岁老年人。认真落实百岁老年人已有的各项优待措施和荣誉待遇,防止产生因“人户分离”导致措施待遇不落实的问题。鼓励各区县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本地区的百岁老年人优待措施。年内启动以市政府名义为百岁老年人赠送生日贺卡的工作,进一步弘扬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切实加强百岁老年人动态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为关心好百岁老年人提供依据。
五、巩固发展老年教育和老年文体活动
一是不断深入推进远程老年教育,以创建评比合格、示范“收视点”为手段,进一步提高远程老年教育的参与率和覆盖面。2010年将继续在前二年评选的基础上,评选产生合格收视点390个、示范收视点约15个。同时,进一步完善各级老年学校和老年教育设施,优化配置社区的各类教育资源,街道乡镇要重点办好达到基本标准的社区老年学校,满足老年人学习的需求。
二是广泛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积极策划与组织庆祝第23个敬老日文艺晚会的优秀老年文艺节目;积极筹备组织上海市第六届老年文化艺术节;组织开展文化艺术进社区巡回演出活动;创作优秀文艺节目,赴北京参加一年一度的重阳节《红叶风采》文艺晚会等。同时,大力推动社区普遍开展群众性的老年人文化艺术、体育、科普、读书和上网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对老年文化艺术和体育健身活动的指导和引导,加强对公园、社区活动场所等老年文化艺术和体育健身活动阵地的管理和建设,结合各地区的实际,倡导文化体育场所以及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文化体育设施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
六、大力推动老有所为
一是构建全市老年志愿者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强老年志愿者总队建设工作,完善和规范老年志愿者队伍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扩大志愿者队伍和网络体系的影响力,吸纳更多的老年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结合举办世博会,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老年志愿活动。
二是积极倡导和组织动员上海老年人为世博做出贡献。发动老年人直接参与世博会的组织和活动,当好志愿者,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参与世博、融入世博、奉献世博,带头发挥模范作用,做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做可爱的上海老年人。
三是继续组织开展跨地区及本市“银龄行动”工作。2010年要继续开展好跨地区“银龄行动”,做到早准备、早宣传、早发动,协调各方招募新疆最急需的人才,赴疆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继续在本市广泛开展“银龄行动”工作,引导各区县结合实际开展好各项活动,为老年知识分子“老有所为”搭建更广阔的舞台。
七、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以“世博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市老年人法律服务中心“文明窗口”的建设,保持良好的窗口文明形象。要进一步注重信、访、电的回复质量,遵循服务规范,为老年人提供更好、更优的法律服务。全年老年人的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8%。
二是进一步做好老年维权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宣传渠道的力量,根据老年维权上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展即时的、前瞻性的宣传。
三是继续开展老年人心理咨询服务工作。根据老年人的需要,不断增强老年人心理咨询服务的针对性,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同时,积极探索老年社会工作者介入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施行法律服务和心理咨询、社工专业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新模式。
四是加强对区县老年维权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加强市老年维权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加强区县级的老年维权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加强调查研究。
八、完成各项年度重大活动
一是进一步发挥好市老龄办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实施市老龄委委员单位工作评估制度,强化各委员单位的老龄工作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委员单位的功能作用。加强与市老年基金会的合作,充分发挥老年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服务的作用。全面开展“军徽映夕阳”活动,积极打造部队参与上海为老服务的新平台,让驻沪部队和民兵预备役积极参与上海老龄事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是筹备召开本年度市老龄委全体(扩大)会议。总结2009年本市老龄工作情况,部署2010年工作。会前召开“上海市2009年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白皮书信息发布会”,由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向全市发布本市2009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
三是开展老龄工作先进评选上报工作。根据全国老龄委的部署,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评选条件,完善评选推荐办法,认真完成评选上报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工作。通过评选表彰工作,树立一批老龄工作的先进典型,推动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全面发展。
四是组织好第23个敬老日活动。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走访慰问、宣传表彰、文艺演出、服务关心等活动,形成尊老敬老的浓郁氛围。要通过各种渠道,形成当年的老龄工作高潮。
五是筹备做好在上海召开的全国老龄工作经验现场会的各项工作。根据全国老龄办的要求,认真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展示上海老龄工作的成果,举办一次成功和高质量的现场会。
九、做好各项常规性工作
一是加强市老龄办工作。市老龄办要加强与委员单位和区县老龄办的联络、沟通、检查与协调,加强联络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委员单位联络员例会和区县老龄工作例会制度,认真履行好综合协调、检查督促的职能。
二是加强基层老龄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推广成功的做法,继续大力培育对街镇乡镇老年协会等老龄社会组织,推动老龄社会组织在协助政府加强老龄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积极研究在社区老龄工作中引入社工机制,提升工作质量,优化社区老年人生活环境。积极研究发挥社区老龄工作志愿者的作用,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倡导低龄健康老年人、青年学生、干部职工和社区居民志愿者在社区中开展各类为老义务服务。
三是加强老龄宣传工作。加强与各类媒体的联系,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和公益性宣传渠道,大力开展尊老敬老和老龄工作宣传教育;努力挖掘宣传资源,探索、完善与有关媒体合办、协办老年节目和栏目,充分发挥《上海老年报》宣传主渠道作用,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加强和规范老龄信息的采集工作,进一步办好“上海老龄网”、“上海老龄科研中心网”。
四是加强老龄科研工作。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前瞻性、战略性研究,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和老龄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认真做好有关老年人口状况的调查,巩固和完善老龄统计工作体系,完善老年监测统计报表制度的指标体系,并对监测统计数据进行系统分析和科学论证。继续推进“上海市纯老家庭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强化数据库更新、维护、管理。在做好统计工作的基础上,编制《2009年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信息》、《2009年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报告书》和《2009年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数据手册》,为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翔实的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有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