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印发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2012年04月11日
沪水务(海洋)〔2012〕20号
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水务局(中心城区建委、海洋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城投总公司以及所属供、排水企业:
现将《2012年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2012年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2012年上海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2012年上海市政风行风网上测评方案》,结合实际,现提出2012年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以及本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加强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为基础,以保障民生、提高服务为根本,推动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上新台阶,为水务海洋事业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重点评为契机,牢牢抓住纠、建、评三条主线,着力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于提升服务水平,着力于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树立水务海洋部门为民、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三、主要任务
(一)履职尽责,实事实办,保障民生
1、服务民生,确保安全优质供水。加快青草沙原水系统南汇支河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水源地集约化开发和保护;加快推进郊区供水集约化项目建设,加大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力度;研究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管理工作新机制,稳步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2、深化整治,营造良好水环境。继续推进区域性骨干河道、界河治理;开展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完成4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深化河道长效管理,完善中小河道轮疏机制,保持引清调水和水质监测常态化,实现河道保洁和设施养护全覆盖。
3、疏建结合,保障城市排水安全。推进排水系统建设改造工作;切实加强对城市排水管道养护与各类建设建筑工地排水行为的监管;认真组织实施截污纳管工作,推进初期雨水、污水厂臭气治理;组织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医院、旧式里弄、特殊困难团体、福利院和部队等单位疏通下水道,解决排水困难。
4、稳步推进,建设双优水利工程。推进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坚持三严、四控、五规范,即完善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建设管理行为。坚持严明职责、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加强安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
制,落实规范招标、规范签证、规范变更、规范支付、规范决算,逐步实现建设管理规范化,确保建设项目稳步推进,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二)倾听民意,关注诉求,落实整改
1、健全完善诉求处理机制。不断拓宽群众诉求通道,确保网络、电话、信箱等投诉渠道的畅通;充实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监督员们的监督检查作用;进一步规范投诉处理流程,完善诉求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上传下达快速高效;加强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核处力度,党政主要领导要积极协调,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
2、加强诉求办理的监督检查。开展政风行风专项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核查诉求整改实效。重点对纠风在线网站、962114热线电话、市政风行风热线电台节目等渠道反馈的问题实例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办理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督办。对认真解决问题,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先进事迹和经验,要通过工作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弘扬正气。
3、建立诉求办理的长效机制。以点带面,加强诉求实例的综合分析,研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做到问题实例整改落实一项、规范一批、影响一片,扩大政风行风建设成果。
(三)巩固深化,规范管理,提高效能
1、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行政许可目录,清理归并行政审批事项;加快编制审批业务手册,有序推进标准化审批建设;优化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及时修订完善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网上办事系统,推行审批事项全部上网、全程上网;加强市区联动和协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和批后监管效能。
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继续深入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等文件精神,加强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认真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调查取证工作细则等;积极推广分类分步执法和柔性执法,启动柔性执法制度框架和评价体系的研究制定工作;开展行政执法规范达标活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3、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水平,争取达到社会公众满意率95%以上;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公开力度;推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面实行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拓展公开渠道,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务微博,促进公共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四)实践承诺,树立典型,服务创优
1、抓好窗口建设,营造行业新风。以重点评为契机,以践行服务承诺为目标,重点推进窗口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公布窗口服务网点,打造统一的窗口标识;制定规范服务手册,细化服务(办事)流程、服务(办事)标准等内容;广泛接受外部监督,力求服务流程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进一步细化,服务内涵进一步深化,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
2、抓好典型建设,发挥示范作用。开展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培育先进典型,挖掘服务理念新、创新意识强、服务技能高的人员进行培育和扶持。深入推进学习身边典型、创服务品牌的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行业服务品牌,在巩固供水行业18个服务品牌效应、弘扬排水行业30个服务明星精神、总结推广河道45个水闸文明服务窗口的典型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服务品牌的社会效应。
3、抓好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素。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加强学习,改善知识结构,拓展工作视野。以基层站所为重点,开展三基教育,紧扣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制度,强化对关键岗位、窗口服务人员文明礼仪、服务规范、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五)强化监督,推进考核,巩固成果
1、严格要求,抓好民主评议工作。执法总队、受理中心、水利处、供水处、排水处、提防处等单位要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机制,把着力点放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上;各区(县)水务局要积极配合评议工作,指导基层抓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评议效果。
2、突出重点,落实政风行风考核。采取市、区两级考核的方式, 可以专门组织实施,也可结合年度综合考核一并进行。市水务局负责对各区(县)水务局,市水务局直属单位,市城投总公司直属自来水市南公司、市北公司、闵行公司、浦东威立雅自来水公司、上海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考核;各区(县)水务局负责对所属基层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上突出与市纠风办年度考核内容的衔接,重点考核纠风在线网站群众诉求处理情况、962114热线电话接转处理情况、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情况、市局信访件处理情况和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等。考核结果将通报区(县)局、供排水企业、基层站所的上级部门。直属单位考核情况将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
传达贯彻***和上海市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和动员2012年工作。主要安排:一是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增设重点评工作小组,即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监督考核组。各级水务海洋部门的纠风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2012年政风行风建设和重点评工作的良好开局。二是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重点评工作动员部署大会,部署2012年工作。各级水务海洋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宣传动员、总结部署工作,及时将今年纠风和重点评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一位中层干部和一线职工;要及时充分做好迎接重点评工作的前期准备,编制政风行风建设和重点评工作情况介绍手册,开通政务网站政风行风专栏网页。三是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围绕爱岗敬业,用心服务、我为和谐水务作贡献等主题,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各级水务海洋部门要积极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各类主题活动的积极性和实效性,营造政风行风建设和重点评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推进实施阶段(5-9月份)
根据《2012年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政风行风建设年度工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主要安排:一是积极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和重点评工作。各级水务海洋部门根据本《实施意见》,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二是配合市纠风办、市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重点评工作。5月份,组织召开市局机构以及职能处室、局属单位、各区(县)水务部门工作汇报会,制定重点评工作具体实施计划,配合监督员组开展实例调查,定期沟通联系,促进边评边改、即知即改。三是组织开展内部测评和基层站所测评。6、7月份,在全系统范围内,启动内部测评和基层站所测评工作。四是组织专项检查。6月上旬起,对局属各单位、各区(县)水务局(海洋局)、供排水企业问题整改情况、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情况、规范服务、规范收费情况进行抽查。五是组织召开中途推进会。8月份,召开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进会,系统内部沟通交流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召开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汇报会,向市纠风办和市政风行风监督员汇报工作。六是开设政风行风建设和重点评工作专栏。编写《政风行风建设简报》;各级水务(海洋)部门要及时将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动态、特色亮点报送至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七是定期召开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联席会议。建立健全政风行风监督员联系制度,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良好沟通。
(三)检查考评阶段(10-12月份)
在市纠风办的协调下,召开评议大会。听取监督员组提出的评议意见,纠风办提出的有关整改要求,表明我们的整改态度和具体措施。同时,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完成2012年政风行风建设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