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绿化市容局关于组织开展
各区(县)绿化和市容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局直属相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府关于迎世博600天行动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清洁城市行动,决定在6月至9月之间组织开展“迎‘国庆’清洁城市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中环线内区域市容环境普遍达到整洁有序的良好状态、其他区域市容环境普遍得到改观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开展“迎‘国庆’清洁城市行动”,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结合市民需求,针对夏季市容环境工作特点,继续扎实做好整治脏乱工作,推进综合保洁管理服务,提高本市市容环境卫生整体水平,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国庆。
二、重点内容
DD按照“迎‘五・一’清洁行动”治理标准,继续做好七类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脏乱整治工作;
DD重点提升中环线内区域的道路综合保洁水平;
DD重点强化世博会周边区域的道路、广场、居住等区域的综合保洁管理服务;
DD中环线内区域加快实现市、区、街镇联动的无缝隙保洁管理机制;
DD抓好条线部门(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落实;
DD加快街道(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工作,中环线内86个街道(镇)力争通过管理达标验收。
三、主要任务
1、继续抓住重点区域脏乱问题的治理
继续重点治理七类区域脏乱问题。即:
1)两级以下旧里、售后公房、待动迁基地、城中村;
2)城市化区域较差的非主干道路和各类居住区出入口(街巷弄口);
3)菜市场等各类集贸市场、重大工地周边;
4)交通始末站、轨道车站、长途客运站;
5)区与区、街镇与街镇的结合部(包括城郊结合部)道路、河道;
6)现虽归为公路,但客观上已作为市政道路的这部分的公路;
7)通往外省的铁路、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国道两侧一定的可视范围内的区域。
市、区县、街镇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治理标准,继续发现脏乱问题、及时督促推进、及时整改到位。
落实常态管理,提高单位和市民自律意识;重视改善七类区域的环境卫生基础条件,解决日常环境卫生的管理服务,做到“每天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环卫设施到位”;加强执法力度,对劝说无效者严格执法;努力通过落实长效机制防止这些区域脏乱现象的回潮。
2、加强综合保洁的服务能力
为推进中环线内区域率先清洁,各区县管理部门和作业单位要遵照《上海市中环线内(1-3级)道路保洁质量标准、作业规范(暂行)》、《上海市中环线内(1-2)街巷、无名通道保洁质量标准、作业规范(暂行)》(简称“质量标准作业规范”,详见***一至五)。
(1)中环线内道路普遍实施综合保洁。主要是在1-3级道路上推进“墙脚到墙脚”的路面、绿化、市政等公共设施的综合保洁模式;对人行道路上设置的各类城市家俱,组织设置单位或个人落实日常保洁责任或实施委托保洁;城市化区域1-2级街巷、无名通道落实日常保洁全覆盖的要求。
(2)实施世博园区周边区域清洁的综合管理。提升世博园区周边区域的整体市容环境水平,加大区域性综合保洁管理服务,对道路、广场、户外经营场所、居住区等做到全覆盖的保洁综合管理。既要配置好政府预算支付的道路广场保洁服务和综合管理资源,又要合理调动社会力量承担的责任区内保洁责任。重点做好保洁管理覆盖全社区,保洁责任落实到业主,培育形成有偿委托保洁服务机制。对街巷、无名通道和居住区内的通道,落实并逐步规范日常保洁服务,缩小与等级道路保洁管理水平的差距。
(3)加快落实市、区、街镇联动的无缝隙保洁管理机制。一是市级层面做好高速、高架等市管道路清扫保洁;区县层面做好1-3级道路清扫保洁;街镇层面做好“三不管”的街巷和无名通道的保洁;二是严格执行道路保洁标准,延长保洁时间、延伸保洁范围、提高保洁工艺,有效控制污染停留时间;三是市、区、街镇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对管辖范围内道路的路面、绿化、市政公共设施、城市家俱等的清洁状况进行动态监管;四是落实好日常管理、执法、作业服务力量,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及时整改。
(4)认真落实“中环线内道路保洁质量标准、作业规范”。中环线内道路保洁工作,要认真对照该标准规范,切实落实综合保洁的管理、作业、经费保障等,努力提升保洁水平。中环线外有条件的城市化区域,可根据需要参照该标准规范执行。市局将根据清洁城市行动进程,陆续发布相应的规范要求。
3、合力推进责任区制度的落实
发挥好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通过综合协调、条块结合,强化市、区县相关各部门在责任区管理中的作用,共同推进落实好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1)加大各行业落实本行业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推进力度。市、区县相关部门(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各自行业系统内的单位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监管,协调推进高速公路、公交枢纽、港口码头、集市菜场、工地、东方书报亭、市政设施、城市家具等市、区县条线责任区制度的落实工作。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结合责任区管理达标工作和清洁城市行动的开展,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有关数据信息及时提供给市、区县相关部门(单位),督促问题整改,推进市、区县相关部门落实行业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
(2)扎实推进街镇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工作。市、区县相关部门(单位)应支持街镇责任区管理达标工作,有效整合相关部门的管理合力,把“条块结合”落到实处。中环线内的86个街镇抓紧创建,力争国庆前普遍通过管理达标验收,落实常态管理机制,巩固中环线区域内良好的市容环境。市局将组织力量对已经创建达标的街镇进行市容环境实效复查工作。
(3)组织推进大型户外活动环境卫生承诺制。发挥市、区县有关部门的城市管理优势,联手共同组织推进大型户外活动环境卫生承诺制。引导主办活动单位重视清洁卫生举办活动,共同承担起市容环卫的责任,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该项工作黄浦、卢湾、浦东、徐汇等区将率先示范,全市逐步推广。
4、加强协调监督促进问题的整改
按照市、区县、街道(镇)的职责落实清洁行动责任,实施协调监督制度。市、区县、街道相关部门(单位)面对管理问题,要主动协调,敢于监督。市局对执行《市容环卫条例》不到位、脏乱迟迟未能解决、存在市与区和区与区责任交叉的问题,将组织协调监督;并继续组织三支队伍进行清洁行动的实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管理部门,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即知即改”,并继续实施“限时整治,代为整改”措施。各区县相关部门也应重视因条块责任交叉而存在脏乱问题的协调,特别是对街镇提出需要协调的问题,要设法帮助共同解决脏乱,尽力为街镇组织好清洁行动工作创造条件。
区县、街镇应加大监管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及时与各条线沟通,督促整治。街镇应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围绕消除两级以下旧里、售后公房、待动迁基地、城中村、各类居住区出入口(街巷弄口)等区域的脏乱,落实社区日常保洁,对菜市场“尾巴”、乱设摊、乱堆物、乱停放、乱张贴等进行综合协调,配置日常保洁队伍、常态固守队伍、巡查督促队伍,从源头制止脏乱现象的产生。
四、推进步骤和节点
1、在6月10日前,各区县、各部门应根据“迎国庆”的要求,同时排摸编制方案、同时组织协调发动、同时开展清洁行动。
2、在6月15日,结合“环境清洁日”举行“迎‘国庆’清洁城市行动”推进活动,通过电视专题宣传片、系列宣传报道、知识竞赛、公益广告、网络动画、手机短信等形式,深入开展“清洁城市”的宣传,运用多种形式做好“清洁进社区”活动。
3、在7至9月的每月上旬,分别作出“迎‘国庆’清洁城市行动”阶段性情况通报。在9月下旬对各区(县)开展“迎‘国庆’清洁城市行动”的实效作出评价。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