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九部门联合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农村客运由“开得通、走得了”向“留得住、通得好”转变,更好满足农村地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交通运输部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将着重推进以下工作:
一、健全组织保障
推动建立政府牵头、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资金保障,建立完善与地方财政能力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和城乡公交价格机制。东台市、盐都区率先完成省厅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建设任务,其他各县(区)也要积极开展达标建设。
二、强化服务供给
按照省、市明确的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重点围绕高铁综合枢纽与农村地区的客运通达,因地制宜统筹优化城乡公交线网布局,构建层次分明、功能互补、一体衔接的“主-干-支-微”功能型城乡公交服务网络。深入推进“路、运、站”一体化同步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危桥改造,强化城乡公交站点和车辆设施改造,完善标志标识和换乘导乘信息,保障群众乘车安全,不断提升出行满意度。
三、促进业态融合
在全域公交全面开通的基础上,结合城乡产业发展特点,加快推进“交邮融合”发展,强化主体整合和信息化建设,综合开发利用城乡公交场站和乡镇运输服务场站,积极开行客货邮合作路线,实现城乡公交代运邮件快件,并及时提炼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以市域公交服务市域旅游,进一步扩大城乡公交服务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旅游景区的覆盖范围,开行特色公交服务线路,保障乡村旅游运输便捷高效。强化城乡公交管理服务信息化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加快建设公交智能化电子站牌。
四、强化执法监督
严格落实公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闭环。公交车辆要按要求安装应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备、驾驶区域隔离设施、一键报警装置和符合标准规范的全覆盖、高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配套设立安全警戒线、喷涂张贴警示标语,应用车厢内自动灭火和破玻等新技术。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辆安全监管,原则上不得使用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要强化落实农村交通安全监管措施,针对农村农作季节时间特点和交通客运变化,及时合理调整运营时间和服务频次,保障农村地区出行安全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