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草案)解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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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9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草案)》解读会。
据介绍,目前全市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建制已接近全覆盖,但是非公企业职代会覆盖面仅达到已建工会数的51.22%。一些非公企业以没有明确的专项法律法规要求为由拒不建立职代会制度;有的虽然建立职代会,但操作不规范,流于形式,职工的民主权利难以得到切实保证。因此,条例的出台将为推动本市职代会制度建设的深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为确保职工的参与面,条例草案对职工代表大会名额划定了底线,规定企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在100人至3000人的,职工代表名额以30名为基数,职工人数每增加100人,职工代表名额增加不得少于5名;职工人数在3000人以上的,职工代表名额不得少于175名;职工人数不足100人,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职工代表名额不得少于30名。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豪、周禹鹏、王培生、杨定华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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