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关于向社会广泛征集我区韦曲郭杜街道部分道路名称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区道路命名工作,体现长安历史文化特色和地名文化内涵,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本着“尊重民意,汇集民智”的原则,按照***《地名管理条例》、《陕西省地名管理办法》和《西安市城市道路命名导则》(市政发〔2019〕22号)的有关规定,区民政局近期拟对韦曲、郭杜街道内未命名的道路进行命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这些道路的名称。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8日(星期五)24时截止(电子邮件报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信件寄送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征集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工商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群众。
三、征集范围
我区韦曲、郭杜街道辖区内14条拟命名的道路(道路具体方位见拟命名道路示意图)
四、道路名称构成原则和要求
道路名称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专名应健康简洁,符合汉语使用习惯,通名应反映所指称道路的功能类别属性(如“新华街”,“新华”是专名,“街”是通名)。
(一)道路命名,其专名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坚持相对稳定、名副其实、雅俗共赏、规范有序、易记好找的原则,反映道路特征和路网关系,突出指向指位功能。
2、采词应坚持与时俱进,服务于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体现时代精神风貌。为保护、传承历史地名,应尊重当地历史文化,充分挖掘地名历史文化内涵。
3、禁止采用损害国家尊严、妨碍民族团结、违背社会公德、格调低俗、宣扬封建权贵色彩以及易产生误解和歧义的词语。
4、禁止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姓名命名。
5、一般不以外国人名、地名或者汉译外语词语命名。
6、一般不以行业、企业单位名称命名。
7、不得有偿命名、更名和冠名。
8、新建道路名称在全市范围内应尽量避免重复,市区内的道路名称不得重名、同音,确保道路名称指位准确。
9、采用序列化命名时,一般应以钟楼为中心、向外辐射的方式命名,序列化命名应控制在个位数,并与区域道路序列化命名现状保持一致。
10、用字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不得使用自造字、异体字或废弃的简化字,避免使用生僻字或方言字,不得使用纯数字序词(城市环路除外)。
(二)道路命名,其通名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保持通名的丰富性,用词要准确、规范,与道路的规格、功能、环境等相对应,一般为“大道”“大街”“路”“街”“巷”。
2、道路通名的适用范围:⑴“大道”适用于宽80米以上(含80米)、长8000米以上(含8000米)的道路;⑵“大街”适用于宽60米以上(含60米)、长5000米以上(含5000米)且较繁华的道路;⑶“路”、“街”适用于宽20米以上(含20米)、长500米以上(含500米)的道路。一般采用“路”,当道路两侧商业功能凸显时采用“街”;⑷“巷”适用于宽20米以下,长度不超过500米的道路,一般用于居民地。
3、走向平行的相邻道路命名时,一般应选取统一的起止点,如快速路、主干道、中心广场和标志性建筑物、大型立交桥、重要的交叉路口等。
4、道路较长时,可以采用同一专名分段命名的形式,分段命名的方位词应当置于专名之后、通名之前,如XX东路、XX西路。道路超过10千米时需分段命名。
5、走向平行相邻的两条道路,如使用同一专名,采用方位词置于专名之前的形式命名,如东XX路、西XX路。
五、拟命名道路基本情况
(一)1号路:该路东起长安南路,西至长安区天然气公司西,全长约200米、宽5米。
(二)2号路:该路南起韦曲北街,向北经靖宁路延伸到西部大道,全长约600米、宽5米。
(三)3号路:该路南起韦曲北街,北至西部大道,全长约400米、宽10米。
(四)4号路:该路东起府东一路,西至邮电大学东区围墙,全长约100米、宽10米。
(五)5号路:该路东起府东一路,西至邮电大学东区围墙,全长约100米、宽10米。
(六)6号路:该路东起樊川路,西至南长安街,全长约800米、宽40米。
(七)7号路:该路东起樊川路,西至南长安街,全长约1000米、宽30米。
(八)8号路:该路南起潏河路,北至拟命名的6号路,全长约500米、宽20米。
(九)9号路:该路南起潏河路,北至韦曲南街,全长约1000米、宽40米。
(十)10号路:该路南起潏河路,北至拟命名的6号路,全长约600米、宽20米。
(十一)11号路:该路南起拟命名的12号路,北至申店渡街,全长约150米、宽10米。
(十二)12号路:该路东起拟命名的11号路,西至长安家园小区围墙,全长约100米、宽10米。
(十三)13号路:该路东起南长安街,西至潏河路,全长约300米、宽8米。
(十四)14号路:该路东起子午大道,西至居安路,全长约500米、宽20米。
六、征集方式
每条拟命名道路最多可以提出3个名称,并须附关于道路名称含义的文字性说明(如:居安路——路名充分体现了安居乐业之意)。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投稿,不接受以电话形式提交的命名方案。
(一)书面征集:请将拟好的道路名称、道路名称含义同联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邮寄的形式寄至: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69号行政中心东三楼区民政局,邮政编码:710100),信封正面注明:“道路名称征集”字样,或可直接送达上述地址。
(二)邮件征集:请将拟好的道路名称、道路名称含义同联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以word文档的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camzj360@163.com邮箱即可。
七、作品评选
(一)区民政局将邀请市、区地名专家和文化名人负责对征集作品进行整理、评选、审定。
(二)对最终入选确定的命名方案将在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八、征集声明
(一)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出现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二)征集组织单位拥有征集作品全部完整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以信件形式提交的作品以邮戳日期为准,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
联系人:雷新宇 联系电话:029-85656950
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
2019年10月29日
长安区韦曲郭杜街道拟命名道路示意图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