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开展辖内游泳场所检查
暑假将至,根据《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的要求,为加强和规范荔湾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的管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继6月份对区辖内10家大型游泳场所进行开放前安全检查后,7月4日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区辖内对外开放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游泳场)进行了日常安全工作的抽查。
此次抽查主要针对区内住宅小区的游泳场,检查重点包括经营证照,警示标志,救生设备,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应急预案,救生员持证上岗等。在检查中,发现部分游泳场所存在证照不齐,救生员不足,警示标志模糊,缺少防护栏等,检查人员对那些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游泳场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按要求整改。
下一步,区文广新局将继续开展游泳场所专项检查,对未及时整改的场所将依法作出处理,同时发挥部门联动机制,适时联合卫生、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不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区内广大市民提供健康、安全的游泳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