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四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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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市国资委党委根据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四个方面的自查重点。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情况。重点检查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对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情况。
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廉洁从业规定情况。重点检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程序、有效监督及“一把手”带头执行集体决策制度,领导班子、领导人员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若干规定(试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市委提出的“三条高压线”,加强一把手监督“四项要求”情况。
三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情况。检查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大源头治理情况。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和实施国资重大损失领导责任追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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