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对上海高中学籍低保家庭学生和烈士子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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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市教委、财政局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对在普通高中家庭就读并具有本市高中学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烈士子女实施“两免一补”资助。
根据安排,“两免一补”资助范围包括公办、转制、民办等各类普通高中学校,资助标准为:公办高中按各类普通高中的相应收费标准免除学费,转制和民办高中学校按一般普通高中的收费标准(即每生每学期900元)免除学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按每生每年440元标准免除;伙食费按每生每年1188元标准补助,住宿费按市有关部门公布的最低收费标准补助。此外,有关部门要求,各学校在实施“两免一补”资助后继续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好课外教育活动费、卫生保健等代办性收费项目的减免和资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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