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整治废水直排郊区河道企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落实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河道整治工作,结合“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06年,市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十个区县环境监察支队对废水直排郊区河道的企业进行了全面监察。
为做好此项工作,总队确定了工作目标、检查内容,并对检查方式、任务分工、实施步骤等作了具体安排。要求对具备纳管条件的企业,限期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对不具备纳管条件的企业,限期进行废水处理设施的完善和改造,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通过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一批环境违法企业,确保工作成效。
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总队及相关10个区县支队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68批次,735人次,对1377户次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查处违法企业130户,处罚金额为178.5万元。为了更好地查处违法企业,消除河道黑臭问题,监察人员在专项检查过程中采取了多种形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做到了领导重视、措施明确,发现和查处了一批违法排污行为,震摄了一些超标排污企业,遏止了企业偷排、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对河道水体质量的改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同时也为今后水环境整治工作积累了经验、完善基础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