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海事局进一步加强冬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本周,为贯彻落实交通部《关于加强重点时段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切实做好本市冬季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稳定水上安全形势,上海市地方海事局专门向各辖区地方海事部门下发了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结合各自辖区冬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实际和特点,要以防冻、防滑、防雾、防火、防堵航为要点;以“四客一危”船舶为抓手;以元旦和春节时段为重点,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翔实可行的监督管理措施。要严格控制大吨位船舶进港;要结合浮吊船专项整治工作,从严打击船舶超载航行行为;要切实督促在航船员穿着救生衣,落实农用船的安全管理;要重点加强渡口渡船、旅游船、危险化学品船的安全检查;同时落实辖区内应急救助力量,以确保通航环境有序,通航保障有力。
通知还明确,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上海市地方海事系统值班工作制度(试行)》和《上海市地方海事局巡航工作规范(试行)》,加强值班和巡航。要密切注意天气的变化,提前做好各项预防和预控工作,必要时应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将自然灾害引发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要保持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同时要求,各级海事部门领导要切实提高做好冬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意识和认识,务必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把该项工作放在总体工作的突出位置,合理安排管理力量,各司其职,真正把冬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从思想上、制度上、措施上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