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确定第二次农业普查现场登记阶段工作部署
据从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07年1月至4月是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现场登记阶段,是整个农业普查最关键的环节。为切实做好这个阶段的工作,市农普办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普查现场登记工作阶段计划和有关要求,具体如下:
普查现场登记阶段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普查表现场登记阶段(2007年1月1日-1月15日)。主要任务是落实登记计划,组织安排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入户登记,按时完成现场登记工作。
二、普查复查工作阶段(2007年1月16日-1月31日)。主要任务是乡镇农普办组织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及时对登记工作质量进行全面复查。
三、普查快速汇总阶段(2007年2月1日-2月28日)。主要工作任务是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要求,各级农普办要做好快速汇总和逐级进行上报工作等。
四、普查质量控制和验收阶段(2007年1月15日-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