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代表赴省参加表彰大会
2017年1月17日,省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政府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湖北省十大杰出农民工、优秀农民工、农民工先进集体表彰大会。
会上,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省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安丽宣布了《省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彰全省十大杰出农民工、优秀农民工、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我市兴山县农民工王宗华被评为湖北省十大杰出农民工,西陵区陈艳、五峰自治县唐津洲、秭归县黄清华等7名农民工获得湖北省优秀农民工光荣称号,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猇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夷陵区劳动保障监察局获得湖北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农民工、省十大杰出农民工、省优秀农民工分别获得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
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楚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黄楚平充分肯定了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机构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切实解决农民工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黄楚平殷切希望广大农民工朋友争做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秀建设者,希望各级政府为农民工就业创业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希望全社会形成共同关爱、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的浓厚氛围。市政府副市长唐超,市人社局副局长王峥嵘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农民工工作科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