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多媒体大屏拼接建设项目项目(LCG2—2011003)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汕头市龙湖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汕头市龙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采购人所需的多媒体大屏拼接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CG2—2011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多媒体大屏拼接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 RMB25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四、项目数量:一项(包括工程设计、货物采购、检验、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等,详见项目需求书)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应具有独立承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5.投标人须提供室内屏体(全彩色)P5、视频处理器、管理电脑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登记(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到汕头市龙湖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或点击***自行)。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8月15日起至2011年8月2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带报名函到汕头市龙湖区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大北山路3号龙湖区财审大楼首层南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龙湖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8月26日下午17时前,超过规定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注:本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文件所体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七、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投标申请公函一份(格式自定);
2.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5.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复印件一份;
6.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复印件一份。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9月5日下午15时30分 (注:3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9月5日下午15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室
十二、招标文件的公示
按照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号:LCG1-2011002)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1年8月15日至2011年8月22日止),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汕头市龙湖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如有质疑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龙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汕头市龙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生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574—882655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7***60
联系地址:汕头市大北山路龙湖区财审大楼首层南侧
邮编:515000
采购人:汕头市龙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人:杨仪生
采购人电话:88260982
采购人传真:
联系地址:汕头市大北山路一号二楼西侧
邮编:515000
开户行:建行龙湖支行
帐号:4400***********01515
附: LCG2—2011003招标文件[点击]
汕头市龙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