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四举措推创仲裁工作新亮点
当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精准调解、和谐仲裁为工作重心,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和谐劳动关系,稳定社会和促进经济发展为工作目标,近年来,累计妥善处理了1000余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为了更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质量,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强化调解仲裁队伍素质建设,提升调解仲裁公信力,2017年我们将从四个方面创新工作特点和亮点:
发挥作用,精准调解。我市基层调解组织经过几年的建设,80%调解委员会已具备了办案条件和能力,市仲裁委员会通过认真研究、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决定先让具备办案条件和能力的基层调解组织进入调解办案程序。市仲裁委员会把基层调解作为受理仲裁(简易)案件的前置程序,经当事人同意后,仲裁委员会向发生案件管辖区调解委员会出具案件处理委托函,如若15日内未能调解成功,则由基层调解委员会向市仲裁委员会出具案件移交函,由市仲裁委员会进入仲裁程序。将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延伸到基层,最大限度地将矛盾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应有的作用。
预防为主,减少争议。案件从受理到结案,只是走完了一个法律程序,后续服务没有跟上,与仲裁工作的职能和初衷存在差距。预防和减少争议的发生是仲裁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我们认为,结案后的服务工作很重要,要向医院医生学习:对待病人首先要帮助查明得病原因,治疗之中要向病人宣传预防知识,病人出院要继续给药、写医嘱。医生的工作流程适合我们的工作,可以借鉴,所以,市仲裁委员会要求,2017年每一个案件结案后,仲裁员要主动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析、寻找引起争议的原因,并书面提出合理合法化建议,同时下发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让劳动者更加明确如何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当好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员。提示用人单位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管理,规避劳动争议的发生,减少用人单位的名誉和经济损失。
注重实战,增强能力。基层调解员、仲裁员办案能力靠业务主管部门的培训来提高是远远不够的,培训时间短,以理论知识为主,都缺乏实战经验,效果不佳。尤其是基层调解员,办案少、经验积累不多,办案能力不强、质量差。为了解决这一普遍问题,强化队伍素质建设,2017年,市仲裁委员会决定,一是委派仲裁员深入镇、办事处人社中心和用人单位调解委员会现场指导、协助办案。二是要求基层调解组织分期分批(5人一组)参加市仲裁委员会旁听调解仲裁办案过程,并参与案件讨论。让他们在实战中准确把握办案程序、积累实战经验、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案能力。通过这种方式不断提高调解仲裁队伍整体素质。为提高我市调解仲裁办案效能和质量做出努力。
追踪服务,树立形象。调解书、裁决书的下发不是调解仲裁工作的最终目的,执行力度才是调解仲裁工作效能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调解仲裁公信力的一个主要方面。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市仲裁委员会发现案情***存在问题,后续服务存在空白,为了弥补这个空白,更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提升调解仲裁公信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市仲裁委员会要求在办案中增加了一个新的程序,2017年3月开始,每办结一个案件,都要***服务,一是征求当事人对市仲裁委员会办案和服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主动询问案件后期执行结果,并登记在册,不断完善我市调解仲裁服务管理体系。(胡义东 汪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