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龙泉镇政府被表彰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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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近日,龙泉镇政府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湖北省第二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鄂组通[2013]42号文件要求,夷陵区结合近几年来全区文明创建、争创满意机关、目标考核、治庸问责等方面工作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认真开展了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评选活动。经过层层组织推荐、评比,并通过制作电视片在网上进行宣传、公示,广泛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龙泉镇以其特有的全面推进四大园区平台、市政基础设施、新农村试验示范区和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推行安康工程、建立困难学生助学基金、实行幸福津贴全覆盖等等全心为民服务的绝对优势脱颖而出,经层层推荐选拔,被表彰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夷陵区人社局 黄清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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