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遗属补助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人社局:
我的父亲是1位革命军人,解放前参加过山东战役、淮海战役,解放后复员转业到宜昌县市区建行(现为三峡建行地方支行)工作,1974年因病去世,享年50岁。我的母亲为农民,现年78岁,年老多病。请问按照国家标准我母亲应该享受哪些遗属补助?补助标准是多少?请贵局给予答复为盼。
提问者:英雄之子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来咨询。首先对上次没有及时回复您的问题表示道歉。根据省厅出台的文件,目前宜昌市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停留在448元没有变动,今后也不再增加,不再新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6056707。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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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0:41:2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