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督查执法行动成效明显
8月20日,省治水办联合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全省“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督查+执法”行动圆满收官,据省环保厅21日印发的《关于“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督查+执法”行动违法案件立案查处情况的通报(终报)》,自7月13日开始的本次行动,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021件,其中我市以296件的查处案件数,位居全省第二位。
铁腕执法
立案查处296家单位 拘留25人
8月5日,婺城环保、公安部门在行动中,发现婺城区白龙桥镇择住邻村附近的沟渠水发黑、有异味,怀疑周边有企业偷排废水,于是在沟渠沿线展开了地毯式排查。经过近半天时间对沿线所有企业的仔细检查,发现流入沟渠的黑水极有可能来自婺城区生辉喷涂厂。
依据此线索,执法人员随即进厂进行了进一步调查。经查,该厂在未经环评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投入喷塑生产,并自行建设一条配套酸洗线,又将酸洗生产线日常产生的部分废水通过车间东南侧地下铺设的暗管直接排入车间西侧的雨水沟,从而导致白龙桥镇择住邻村附近的沟渠受到污染。
环保部门当即对该厂废水收集池、酸洗池、雨水沟、暗管口采集的水样进行了监测分析,结果显示酸洗生产线车间南侧暗管口水样重金属总铬4.41mg/L、锌75.4mg/L,均超过法定排放标准。根据《刑法》规定,婺城公安分局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刑拘。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这家企业只是这次行动中查到的违法行为较严重的单位之一,全部立案查处的296家单位中,现场做出处罚决定的有12家,责令限期整改有172家,查封扣押有6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有29家,其中行政、刑事拘留25人,拟处罚金额达1400余万元。
据介绍,市环保局将本次“督查+执法”行动与环境执法“环保风暴”和“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中的“可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抽调市、县环境执法精兵强将,成立三个市级检查组,采取“凌晨亮剑”、“午夜斩污”、“部门联查”等方式,对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重污染行业企业、畜禽养殖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低小散”企业开展24小时拉网式执法检查。同时,还成立了案件指导小组,对查出的污染问题不留商量余地,统统实行“六个一律”:对没有达到纳管排放标准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对没有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也没有接入排污管网的企业,以及该停产整顿未停产的,一律关停;对违法排污、严重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从高从严处罚,并纳入“违法企业黑名单”;对直排、偷排甚至造成环境污染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企业,一律挂牌督办、行政约谈。并在此基础上对立案查处的企业开展一对一的整改指导服务,配套下达《整改指导意见书》,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与企业共同研究审批、排污许可证、治污设施整改、危废处置等相关环保问题的整改办法和措施,落实专人全程***做好对接指导服务工作。
行动迅速
出动执法人员9436人次 检查单位3803家
在全市“督查+执法”大会战打响之际,开发区行动小组便根据行动方案计划,连夜对市区石门农场区域8家养殖场进行了突击执法检查,第一时间对存在未按规定收集畜禽粪便导致超标排放污水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浙江加华种猪有限公司和金华市金丰园养殖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各5万元的决定,对其他养殖场进行了进一步的***处理。
据了解,在接到省治水办、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督查+执法”行动方案通知后,市环保局便高度重视,立即结合当前生态环保重点工作,编制下发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将本次行动作为全力推进今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迅速部署落实,并采用“5+2”、“白加黑”的“督查+执法”模式,“快、准、狠”地开展行动。
8月12日,天津发生了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次日,市环保局又根据全市加强危险品工作紧急会议精神,立即组织开展了全市危化品重点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并将其与“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督查+执法”行动结合,发动全市环境执法人员放弃夜晚和双休日休息,连续作战,进行了对全市医疗、化工、重金属、危废处置等涉危行业企业的检查执法。
据悉,整个行动全市共出动了执法人员9436人次,检查单位3803家,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废水超标排放、水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私设暗管偷排废水、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和验收即投产、随意倾倒危险废物、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等。
督查整改 54个问题整改到位
8月5日,“督查+执法”行动小组在媒体的协助下,发现磐安县方前石艺装潢厂存在边建设厂房边加工石材,且加工废水渗漏污染外环境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现场监察单,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对排放污水进行了采样监测分析。结果显示,总磷0.693mg/L,悬浮物538mg/L,均超标。
在得知案情后,市环保局又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了督查督导,于次日派出了由局领导带队、各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现场督查督导小组配合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并就其建设项目地点变化未批先产,以及沉淀池未做好防渗措施导致超标废水渗漏等违法行为第一时间作出了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又会同方前镇政府成立整改小组,约利用5天时间完成了对该企业设备的拆除。
据了解,当时在磐安县开展督查的小组只是市治水办、环保局、建设局、农业局联合组成的6个督查小组和作战单元中的一个,而每个小组和作战单元均是带着问题线索和任务清单分赴到各个县(市、区)的,所以发现问题快、问题找得准。
据介绍,这次行动督查的重点主要是黑臭河治理、排污口整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网工程建设,以及电镀和印染园区、垃圾填埋场、畜禽养殖场、“低、小、散”企业排污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截至8月20日,6个督查组和作战单元已走遍了所有县(市、区),实地抽查了黑臭河23条,污水处理厂29座,市控排污口5个,管网工程8项,养殖场22家,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2处,屠宰厂1家,垃圾填埋场1处,电渡、印染等重点园区5个,共发现问题54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营造氛围 曝光120件次
7月16日,“督查+执法”行动小组便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武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在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尚未完全投入使用的情况下,就将垃圾渗滤液经简单曝气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并且渗滤液收集池和MBR池(膜生物反应器)中各有一根管道分别通往排放口和厂外小溪。于是行动组当场责成当地环保部门立案查处,媒体重点***曝光。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行动中环保部门一直积极动员群众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参与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并在执法检查时把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穿其中,使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自觉遵纪守法。同时,还大力依托“一栏(宣传栏)、二台(电视台、电台)、三网(门户网、政府网、新闻网)、四报(环境报、日报、晚报、手机报)、五媒(微博、微信、手机APP、短信、LED屏)”和执法行动专版、专刊等全媒体平台,第一时间连续宣传报道行动开展情况,曝光环境违法案件,让广大社会公众能及时了解行动成效,也使环境违法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很好的营造了氛围和声势。
据悉,行动开展以来,共发布执法信息129条,曝光环境违法问题108件次,典型案件12件次,吸引阅读近10万人次。
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我市“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督查+执法”行动将不随省行动一起收官。下一步,除对查到的问题和企业进行环境执法后督察、督促整改到位以外,还会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高从严从快对环境违法企业进行处罚,并严格依据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行政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