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工改后退休人员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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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问:10月10月已咨询,但未写完整。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9号)三、离退休费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时,离休人员相应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适当增加退休费。 请问:这条规定如何贯彻落实?
提问者:wfdswsq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咨询。
按照合并以后的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机关退休公务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在职同职务、同级别人员调整生活补贴时的75%增加待遇;机关、事业和企业的离休干部按在职同职务、同级别人员调整生活补贴时的90%增加待遇。目前还没有调整过工资标准,因此,还没有具体文件出台。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联系电话:6056391。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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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0:41:2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