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重交怎么办
问:我是灵活就业人员按9%缴纳的医疗保险,每年都是超前一年交纳的医疗。比如今年6月份就交了2012、7-2013.6月的医疗。如果在这个期间有公司按月给我交纳保险,在我个人已经交了的情况下,还能不能重复交。如果能交,公司交进去的那部分钱怎么处理。能不能将这部分钱转为补齐之前漏交的月份。进行多退少补。
提问者:xh831108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的咨询!
自从2007年9月劳动部门金保工程上线开始,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缴费记录如实记录在个人信息中,如您再到单位参保就业,单位会按五险申报缴纳社保费,但由于您个人已经提前缴纳了医疗保险费,系统会自动进行判断,不再重复征收同一时段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医疗保险费。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申报核定科,联系人:王志超,联系电话:6770736。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回复时间:201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