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专项工作全面启动
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安排部署,从9月中旬到今年年底近100天左右的时间内,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这既是自2005年全国土地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结束以来相继开展的第四次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专项行动,也是近年来声势最高、规模最广、力度最大的一次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充分表明了国家切实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从严土地管理的决心和信心。 总体要求:集中清理2005年1月1日以来“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反弹势头,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保证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确保中央土地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 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整治“以租代征”行为。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以租代征”行为。“百日行动”期间,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存在的“以租代征”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逐一清查,并依法处理到位。对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对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非法批地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整治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的行为。重点查处现有已审核公告的开发区擅自突破国土资源部核定的四至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行为;查处以“工业基地”、“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进行工业用地开发的行为。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前,各地一律不得在规划范围外以开发区(园区)、“工业集中区”、“产业聚集区”等各种名义非法调整规划。清理整治“未批先用行为”。重点清查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清查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行为。截止今年12月底,要查清事实,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要研究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建设用地报批程序的办法和建议。 工作安排:此次“百日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动员部署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传达部、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动员会议精神,制定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分级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百日行动。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与支持,并在当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大宣传力度,成立机构,制定方案,配备人员,落实经费。自查清理阶段。主要任务是:认真组织部署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清理工作。自查清理要充分利用卫片执法检查等高新技术手段,全面查清问题后统一登记填表,并将清理成果如实逐级汇总上报。查处纠正阶段。主要任务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到位;对清理出来的管理不规范问题,要采取措施,坚决予以纠正。督察整改阶段。主要任务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针对清查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管理问题,举一反三,制定以完善制度和程序、明确执法责任为重点的整改方案,全面进行整改。 工作要求和措施: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从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国土资源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开展此次百日行动专项工作的主体。要按照此次百日行动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结合各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查找问题,克服畏难情绪,澄清模糊认识,形成责任到乡(镇)、任务到人的责任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国土资源局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行动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统筹兼顾,协同配合。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百日行动与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专项活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以及全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机结合,作为严格土地管理、强化执法的重要举措,统筹兼顾,做到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促进、两不误。百日行动的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要切实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的关键问题。依法查处,督促整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处理以罚代法、处罚不到位的行为。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严格落实省国土资源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等五部门《关于建立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协调机制的通知》的要求,对涉及到应当追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责任的,要移送监察部门;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对重大复杂案件要及时上报,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对于不认真组织查处的,由上级挂牌督办,必要时直接立案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压案不查或查处不力的地区,将给予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要系统内进行通报,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最近一个时期,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宣传工作要以百日行动为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百日行动各阶段的整治成果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进展情况,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有条件的地区要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作电视专题讲话等方式,发布相关信息,通报百日行动的进展情况。要通过声势浩大、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央、省、州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坚决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定决心,全面提高干部群众土地法律意识,牢固树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观念,营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氛围。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在巩固百日行动成果的基础上,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土地管理的经验,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治本之策,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从机制和法律上解决问题。
|
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