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全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自今年9月,按照省政府食安办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统一部署,怒江州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扎实开展“清源、净流、扫雷、利剑”行动,重点突出重心下移,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多部门共同发力,以强化监管为措施,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州食安办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及时制定并下发了《怒江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公安、农业、工商行政管理及各县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任务,同时以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力度、降低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为着力点,各部门同时发力,深入抓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重点突出重心下移,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大力开展清源、净流、扫雷、利剑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大力开展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针对流通小商贩予以重点监管;加强源头治理,组织拉网式打假工作,对各类生产基地进行重点***督导和整治,坚决禁止、杜绝剧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禁用硝态氮肥,严格控制农药、花费的使用量,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的要求,规范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各环节的市场秩序;加强对畜禽、水产品市场和兽药、“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整治,强化动物检疫和监督,对查获的私屠滥宰、不合格畜禽肉制品均严格按畜禽病害肉无害处理规程做了无公害处理。截至目前,各级市监、农业、公安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72人次,检查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农村中小学校、乡镇集贸市场、网店等各类企业、单位1327户次,查处私屠滥宰猪肉400多公斤、不合格肉品1.2吨,查获生产不合格食品案2起,罚没款7.9万余元。 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或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其中,食药监部门以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小作坊、集贸市场、中小学校食堂及周边、聚餐场所等为重点,加大清查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等“一非两超”违法行为,通过市场整治和示范引领,逐步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督促农村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引导农村群众科学、理性、安全消费,提高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完善“12315”体系,加大“一会两站”和 “五进”工作力度,促进消费维权便利化。同时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等情况,针对性地做好不合格商品、商家的停销监管工作,保护群众权益。公安机关以州、县治安警力为依托,坚持对涉食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共出动警力5365人次、警车3186辆次,开展联合检查134次,确保了农村食安工作和维稳工作齐头并进。 |
来源: 怒江大峡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