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顺利完成了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按照中央和我省加快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2016年,我州在机关单位中顺利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同时,我州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平台已于2016年 10月1日正式运行。 本次车改的机构范围主要是全州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团组织、事业单位。人员范围包括参改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全部参加改革。车辆范围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它车辆。省驻我州的垂直管理单位,执行驻在地标准,与州县同步进行。改革后,行政区域(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司勤人员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岗位、提前离岗三种方式妥善安置。2016年10月1日平台开始试运行,10月州、县、乡同步发放公务交通补贴,12月31日基本完成取消车辆的处置。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适时推进。 通过改革,实现全州公务用车数量大幅压减,行政成本明显降低,努力构建公务出行便捷可靠、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公务交通补贴适度合理、监督制约切实有力、监管问责严格有效、符合怒江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
来源: 怒江网络广播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