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审核结果公告(贵自然资历史遗留告〔2023〕315号)
韦少梅申请登记位于贵港市港北区白沟井南二小区(原港城镇六八村白沟井利瓜岭)的一宗不动产权,该宗不动产土地于1996年颁发了贵国用(1996)字第063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记载土地面积为42.00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经核实,该宗不动产实测土地使用面积为46.62平方米,实地已建成四层半231.21平方米房屋投入使用。该宗土地四至:东至道路,自墙为界;南至道路,自墙为界;西与黄有兴相邻,自墙为界;北至排水沟,自墙为界。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及贵政办通〔2022〕20号第2条“关于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但土地登记宗地面积与实际使用土地面积不一致的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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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