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国舟路(国安路淞沪路)民府路(国权北路淞沪路)国航路(清流环一路淞沪路)管道修复工程的批复
杨建委﹝2019﹞34号
关于实施国舟路(国安路-淞沪路)、民府路(国权北路-淞沪路)、国航路(清流环一路-淞沪路)管道修复工程的批复
区新江湾城综合市政管理所:
你所《关于拟组织实施国舟路(国安路-淞沪路)、民府路(国权北路-淞沪路)、国航路(清流环一路-淞沪路)管道修复工程的请示》(杨新江市政〔2019〕10号)收悉。国舟路(国安路-淞沪路)、民府路(国权北路-淞沪路)、国航路(清流环一路-淞沪路)经CCTV检测,雨污水管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破裂、变形、渗漏、沉降积水等病害,为彻底修复上述路段雨污水管各类病害、消除区域排水安全隐患,故同意你所实施国舟路(国安路-淞沪路)、民府路(国权北路-淞沪路)、国航路(清流环一路-淞沪路)管道修复工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包括杨浦区国舟路(国安路-淞沪路)、民府路(国权北路-淞沪路)、国航路(清流环一路-淞沪路)雨污水管旧管拆除、封堵,雨污水管新建,道路翻挖、修复,临时排水管工程,管线保护工程等。
二、项目投资
项目费用暂估为87.09万元(其中建安费75.33万元,二类费用7.61万元,预备费4.15万元),资金来源从“空军江湾机场留用土地开发建设指挥部已建市政道路、下水道委托修复费用”中落实,最终决算价格以区财政确定的投资监理审核意见为准。请你所按照规范办理政府采购,依法合规选取施工单位。
特此批复。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21日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