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市委农办《关于做好全市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宿委农〔2023〕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过基层推荐、组织考察,决定向市推荐中共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委员会等5个先进集体为全市乡村振兴先进集体,推荐徐宁等10名同志为全市乡村振兴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7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中共宿迁市宿城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0527-80511577
中共宿迁市宿城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
全市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
***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委员会
***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委员会
***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委员会
***宿迁市宿城区委组织部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二、先进个人:
徐 宁 女 宿城区陈集镇副镇长
陆启丽 女 宿城区埠子镇夏庄村党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冠秀 女 宿城区王官集镇农村工作局一级科员
仲亚林 女 宿城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科科长
陈 瑞 男 宿城区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综合科副科长
于启伟 男 宿城区统计局一级科员
赵冠亮 男 宿城区水利局船行灌区管理处主任
彭思武 男 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城分局生态修复科科长、四级主任科员
朱 鹏 男 龙河镇桥庄村第一书记、宿城区政府办行政科科长、四级主任科员
郑 雄 男 宿城区蔡集镇农村工作局副局长、一级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