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学习安全生产法
7月15日上午,桃江县人民政府召开第7次常务会议,会议组织各乡镇、安委成员单位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学习。
会议重点从安全生产的摆位、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安全监督部门执法地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及强制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的强制性措施规定和对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安全生产法》新修改的内容和特点进行了细致解读。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卫星就如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在会上作补充强调。他说,一是要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要强化隐患的排查与整改,认真抓好交办隐患的整改和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领导不力、工作不实,造成重大损失或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四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新安法,确保法律普及面达到100%,形成党委政府学新法、部门用新法、企业守新法、群众知新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