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闻发布会
12月28日,我市召开《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条例》起草、审议、实施等情况。
《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于2018年12月17日正式颁布,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市生态环保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依据上位法,借鉴外地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创设了新的制度措施,内容贴近实际、体现了地方特色。在立法构想上,立足生态阳泉建设,助力“五城联创”,推进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在立法理念上,既注重大的制度设计,又注重细节管理;既有强制性要求,又有倡导性规定;既着眼当前又立足长远,以此合理构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制度体系,将对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该《条例》共分六章、四十九条、5936字。总则部分(第一章)规定了立法目的和依据、考核评价、部门职责、保障投入等方面的内容。分则部分(第二章至第五章)主要包括监督管理、防治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法律责任四方面的内容。附则部分(第六章)规定了《条例》实施日期。
《条例》制定过程中,我市发挥立法主导,广泛听取意见,科学论证把关,严格立法程序。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于5月31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大气污染防治立法项目的有关事宜,随后明确了立法的意义、原则、责任、标准、程序和具体进度,并由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负责起草工作,倒排工期,确保立法工作顺利完成。
《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颁布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了推进该《条例》落地见效,我市将从9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继续巩固“散乱污”企业取缔成果,坚决杜绝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二是加大散煤整治力度,进一步减少燃煤污染。三是对焦化行业持续进行提标改造,逐步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四是进一步强化扬尘治理,要求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严格落实货运车辆的禁限行措施,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严查运输车辆抛撒行为;对所有储煤场、物料堆场持续进行全封闭改造。五是进一步排查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的主要排放源,扩大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范围。六是严查秸秆露天焚烧,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从严从实落实好错峰生产。七是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坚决服从生态环境部、省统一调度,将重污染天气影响降到最低。八是加强与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研究工作组做好沟通配合,扎实做好PM2.5源解析与区域污染传输的研究工作,为精准化治理大气污染提供科学决策。九是全面推进全市空气质量精准监测网格化监控、大气污染防治监控大数据平台、机动车尾气红外遥感检测等一系列先进科技设施的建设,实现大气污染防控的“人防”和“技防”相结合。(李 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