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入库资格监理设计类)补充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合府办(2017)46号《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细则》的规定,我镇拟对预算金额在10万至30万小额工程建立工程实施单位库,对小额工程的发包必须符合《高明区更合镇小额工程发包流程细则》的各项管理规定。库内建立施工、设计、监理、服务等类别的实施单位库,一般每三年入库审核一次,实施单位原则上只接受在佛山地区注册或有办事处的企业并有良好信誉、持有佛山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效《诚信手册》、企业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入库,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显示公司记录良好、年审合格。由于上一阶段监理、设计类拟入库单位较少,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入库资格(监理、设计类)进行公开招标补充报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
一、项目编号:GHZGB2017001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入库资格(监理、设计类)
三、项目需求:
3.1.报名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3.2.报名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行业诚信手册》。
3.3. 《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3.4对报名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报名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4.2 报名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报名。
3.4.3报名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入库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报名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3.5报名人近三年内(自本入库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镇资管办将根据报名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向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报名人近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
四、入库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报名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2、对报名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报名人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事务所资质;(包组五)
2.2. 报名人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包组六)
2.3.广东省以外的报名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适用于包组五、六)
2.4.本项目各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接受入库单位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诚信手册》纸质版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4)报名单位在职注册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师)的名册复印件;
(5)企业注册所在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小额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实施库入库申请表》原件;(表格样式见公告附表-1)
(7)如为广东省外的企业,需要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8)报名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报名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拟委派本项目联系人须按入库公告的要求亲自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办理报名入库手续。
入库原则:如报名单位同时具备两项或以上资质的,可同时参与相应包组的报名,一份资料可以同时报名两个或以上包组,但须在报名资料封面上注明所报包组的名称。本次入库单位经审核合格后在库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补充入库报名结束后,由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入库单位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将在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政府网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六、 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0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七、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联系人:麦***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八、提交报名资料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办公室(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主楼一楼电梯房左侧)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入库公告在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政府网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
十、 联系事项:
发布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
联系人:麦***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监督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
联系人:麦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269789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2017年7月4日
附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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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小额工程施工单位 | |||
入库申报表 | |||
申请入库企业名称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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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库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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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 ( √ )申请入库 ( )新增入库 ( )年审 | ||
有效联系人 |
| 联系人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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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 手机: 固话:
传真: | ||
QQ号码: 电子邮箱: | |||
办公地点: | |||
申请入库 意愿确认 | 我公司自愿加入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库,遵守《高明区更合镇小额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库管理细则》相关规定。 | ||
申请日期 |
| 申请企业 法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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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需知:1、表中“有效联系方式”为镇资管办与公司的信息联系渠道,公司应确保联系方式有效及准确。 | |||
2、有效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镇资管办。 | |||
3、因有效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出现联系障碍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公司自行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