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机动车考验场(一期)及机动车检测站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 核准编号: | 高明区机动车考验场(一期)及机动车检测站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 GMJ2012081号 |
二、工程概况: |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2、工程名称:高明区机动车考验场(一期)及机动车检测站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 3、工程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4、招标范围:高明区机动车考验场(一期)及机动车检测站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该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4470 平方米,其中机动车考验场办公楼建筑面积约***00平方米,饭堂面积约570平方米,门卫、配电房、公厕等配套 约200平方米,机动车检测站办公楼约3200平方米,汽车检测线一层 约2100平方米,维修车间面积约2000平方米,无地下室。(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总平面设计、建筑方案、建筑结构施工图设计,道路交通系统、绿化景观、给排水、空调通风、电气、防雷、人防、消防、节能、基本装修、电梯、燃气等专业的设计,其中道路交通系统和绿化景观只需进行初步方案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包括:工程勘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和预算编制、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配合完成保修期的***服务。 5、工程投资:本工程勘测、设计费用约75万元。 6、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完成工程勘察和方案设计并提交勘察设计成果(含可编制电子文件),方案设计经招标人确认之日起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招标人确认之日起2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区的相关标准以及现行的规范标准。 8、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 |
三、投标人的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 2、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②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以上(含乙级)或综合类甲级。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报名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本单位近半年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委派的主要相关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 4、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5、本工程可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投标申请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报名,必须在报名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本次投标的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报名。 6、项目业绩:近三年(2009年1月1日起)以来承接过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类似房建类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须提供相关工程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证明材料的原件)。 |
四、购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身份证和在本单位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如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派出; 4、《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复印件;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完成过类似房建类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证明材料的原件); 7、投标报名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 |
五、购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2年9月19日~9月20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接受办理。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即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费用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售后不退。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98118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32793 |
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