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人民检察院与兴县司法局签订工作意见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近日,兴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签订了《兴县人民检察院 兴县司法局共同推进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见(试行)》,以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推动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
《意见》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和适时召开的形式,共同探讨行政复议环节行政争议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不断理顺和完善机制,以便检察机关从法律监督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司法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可应行政机关邀请,提前介入相关案件,参与化解,定纷止争。同时,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渠道,在复议环节利用检察机关参与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的职能作用,查明案件的事实、释明法律的适用。通过法律监督实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力促行政争议的矛盾化解。
下一步,双方将落实机制,不断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促进行政争议问题的矛盾化解,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监督工作的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