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鸠戛乡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关于实施“河长制”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全乡实施“河长制”。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河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自然规律,依法依规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道自然生态。
二、实施范围
全乡境内所有河流、山塘均实施“河长制”管理。乡级管理范围为瓦房至先锋段、坡其至兴文段、拖歪至发仲段。
三、主要目标
实现常态化管理,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保护目标。
四、组织体系
(一)构建好乡村两级“河长制”组织体系
全乡实施“河长制”,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河长;河流所经村级组织、单位为责任主体,分别设立巡查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
1.党政办综合协调工作。
2.乡纪委负责对乡“河长”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督查考核。
3.乡财政所负责落实乡“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道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4.畜医站负责监管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畜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执法监管,依法依规查处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5.林业站负责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道沿岸绿化造林和湿地修复工作。
6.水利站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道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
7.综治办负责规范、监督涉水企业经营活动,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8.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道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9.中小学校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江河湖库保护管理教育活动。
10. 卫生院负责指导和监督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农村卫生改厕,定期开展水质取样检测。
11. 乡级河长职责;是所负责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 一库一策”综合整理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谈约。
11.村级河长职责;村级河长负责协助开展各自辖区河段水环境治理工作,发动群众参与河道、沟渠、门口、山塘、保洁及水质监督等行动。主动牵头做好各辖区内,每家的雨污粉流,垃圾分类工作等,同时展开日常巡查(每周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主要任务
(一)统筹河道保护管理规划
遵循河道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将生态理念融入乡村建设、河道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统筹考虑地方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逐步推进水务、农业、林业、各线各单位与河道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多规合一”。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探索水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三)开展水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
加强主要河流源头、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种植阔叶林,提高森林蓄积量。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与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
加强工矿企业、居民生活、畜禽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落实职责,推进防治措施,在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恶化区执行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
(五)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
完善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加强河道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按规定发布有关监测成果。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完善限期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治责任。
(六)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
建立全乡河道管理即时通信平台,实现涉河工程、水域岸线、水质监测等动态监管,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管理。统筹水务、环保、农业、林业、土管等线涉及河道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成立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洗砂磨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江河湖库健康,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河 长:李启元(党委书记)
副河长:陶启海(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顺云(人大主席)
成 员:杨 雍(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胡志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家豪(党委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长)
高 鹏(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罗 锋(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唐启卫(党委委员)
卢虹宇(副乡长)
严子华(财政分局局长)
陈 松(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黄 焜(派出所所长)
蔡买全(党政办负责人)
刘 相(党政办副主任、党建办主任)
杨 涛(综治办副主任)
宋 旭(司法所所长)
杨 曦(国土所所长)
李 奎(安监站负责人)
贺琪琳(村建站站长)
郭 彩(社事办负责人)
晏华熹(经济发展办负责人)
龙 勇(水利站负责人)
曾加权(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安 康(卫计中心主任)
钟万喜(文创办工作员)
王福军(工作员)
陆 慧(村建站工作员)
王成举(村建站工作员)
邓贞先(工作员)
张 群(工作员)
各村(社区)河长如下:
瓦房社区:
河 长:陆时军(村支部书记)
龙 鹏(村委会主任)
先 锋 村:
河 长:李发光(村支部书记)
李平光(村委会主任)
兴 文 村:
河 长:白顺荣(村支部书记)
冯由军(村委会主任)
拖 歪 村:
河 长:邱 浪(村支部书记)
尹 云(村委会主任)
发 仲 村:
河 长:吴长兴(村支部书记)
李 科(村委会主任)
坡 其 村:
河 长:朱珍友(村支部书记)
龙明熙(村委会主任)
(二)创新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河长”负责牵头召集责任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河道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问题督办制度,由“河长”签发督办单,对河道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做到“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评析、一年一总评”。
(三)落实资金
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评先奖励、信息平台建设、河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足额保障河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管养等经费。加大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道环境治理与保护,推进河道管护市场化。
(四)严格考核
建立定期检查、日常抽查和举报监督制度,将河道管理与保护绩效考评纳入对村年度单项考核,考核结果与各责任主体负责人实绩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实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降职等措施。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宣传引导
各级“河长”名单应向社会公布,并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各村、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河道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水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增强中小学生江河湖库保护意识。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江河湖库管理和保护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江河湖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左鸠戛乡河长名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