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林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16亿多元惠及林农百余户
我市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据市林业局林改办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60092亿元,惠及林农100余户。
我市于2007年底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到去年年底,全市共完成林改面积618.57万亩,100%完成了集体林权主体改革。随着林改的不断深入,林业部门积极探索林业系列配套改革,指导各县(市)区成立林业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试点。2008年底,市林业局、人民银行铁岭市中心支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铁岭监管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 支持林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全国统一样式的《林权证》,且无权属纠纷的商品林、重点公益林和一般公益林的林木所有权及其林地使用权和火烧迹地、宜林荒山、宜林荒地的林地使用权,均可用于贷款抵押。去年年初,3家单位又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通知》。为了方便林农以林权抵押贷款,市林业局配合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铁岭办事处制定了《铁岭市农村信用社林权抵押贷款指引》,确定铁岭县为全市林权抵押贷款的试点县。1年多来,市县两级林业部门与金融机构不断完善林权证确认、评估、抵押、管理等相关流程和制度,并和评估事务所密切合作积极开展贷款业务,使全市林权抵押贷款走上了快车道。市林业局林改办主任王欢说,林权抵押贷款使农民可以把山上的“活树”变成腰包中的“活钱”,为广大林农开展营林生产和发展林地经济提供了资金保证。
信息来源:铁岭日报
作者 王立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