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拟调整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实施细则
针对目前在校大学生反映的城镇居民医保中存在的种种疑惑和问题,省市劳动保障部门日前进行了专题调研。记者11月5日了解到,目前一些针对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实施细则正在酝酿进行修改和调整。
一段时间以来,在校大学生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中出现的问题:由于城镇居民医保每年参保缴费为该年8月至次年8月,由于正处放假时间学生无法缴费,造成生病到定点医院就医时,医保IC卡已不能使用;到医院就诊医药费比药店贵很多,报销30%门诊医药费并不比在药店购药便宜;有的学生不理解居民医保与商业保险的性质及区别。针对这些情况,省市劳动保障、教育部门和市社保经办机构拟对目前针对大学生参保政策进行完善。首先,延长参保大中专在校生享受医保待遇3个月,以解决9月1日新学年开始未来得及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所造成的刷卡停止问题。其次,针对大中专院校学生患大病、重病住院几率较小的特点,拟调整大中专院校学生门诊报销比例。第三,研究制定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参加职工医保或未就业继续参加居民医保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政策。最后,将大中专院校的医院或医务室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以方便学生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