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破产单县法院四项举措提升人民法庭司法水平
近年来,单县法院立足派出人民法庭实际,围绕结案率、服判息诉率、调解率等主要指标,不断提高案件质效管理的精准度。
一是用心铺好理念“奠基石”。将“案结事了”理念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立足农村地区矛盾纠纷特点,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把调解工作融入人民法庭审判活动全过程,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率连续三年超90%。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安检室,实行生活区、工作区分离,进行法庭修缮等,提升法庭安全保障水平。
二是用好宣传引导“助推器”。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和引领功能,利用巡回审判形式,将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赡养等与群众切身相关的多发易发纠纷的庭审搬到田间地头,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宣判。运用展板、宣传册、乡村夜话等形式,深入村庄社区广泛开展法治宣传20余场次。
三是精确绘好解纷“路线图”。立足法庭在矛盾纠纷化解最前沿的特点和优势,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在多个乡镇建立人民调解法院联系点,搭建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安排法官或法官助理***调解、巡回服务。深入推进“一站式”建设,建立诉调对接站,吸纳社会调解资源,为调委会和村两委提供法律指导、培训,从源头上解决矛盾纠纷。加强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单位的联系,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推动纠纷在第一线快速化解。主动司法延伸职能,以“枫桥经验”为依托,深入村组、社区、企业一线设立流动调解室,在矛盾多发地域设立巡回审判点。
四是唱好专业审判“重头戏”。聚焦审判专业化、类型化改革方向,以浮龙湖法庭为基础,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审理环资类案件,助力打好生态环境保卫战。将南店子法庭打造为全省首个家事纠纷专业化审判庭,创新实行心理修复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