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公告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公告
日期:2022-07-29
按照《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根据法规规章调整和上级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权责清单重新进行了梳理。现将权责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公布,调整后的权责清单为190项(详见***)。具体调整的事项如下:
一、删除行政处罚类4项
1、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处罚
2、对用人单位拒绝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检查,打击报复证人和监察人员的处罚
3、对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处罚
4、对民办学校未依照规定报审批机关备案,或者备案的材料不真实的处罚
二、修订行政处罚类5项
1、对企业弄虚作假或者隐匿、销毁企业工资支付表和其他应当保存的工资支付资料的,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2、对民办学校举办者或者实际控制人、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成人员危害学校稳定和安全、侵犯学校法人权利或者损害教职工、受教育者权益的行为的处罚
3、对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学的处罚
4、对用人单位阻挠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隐瞒证据材料、拒不履行处理决定的处罚
5、对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处罚
三、新增行政处罚类8项
1、对用人单位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2、对用人单位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3、对用人单位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4、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5、对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6、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7、对分包单位未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8、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7月版).xls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