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隽水镇白沙社区居民委员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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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0日发表
为优化土地配置,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和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依法收回通城县隽水镇白沙社区居民委员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位于县隽水镇白沙社区(人社局北侧),用地面积10247.3平方米(合15.37亩),规划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书》编号为通城县〔2019〕国土资呈字第015号,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存,同时注销相关用地手续。 特此公告。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通城_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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