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委中心组(扩大)举行2016年第二次集中学习暨准则条例宣讲报告会
宣讲报告会现场
4月18日、19日,桃江县委中心组(扩大)今年第二次集中学习暨《***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宣讲报告会在县影剧院举行。省委讲师团主任郑昌华,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对《准则》《条例》进行了解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杨金鸢就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作了宣讲报告。谭建华、何军田、向荣、符凤文、李质彬等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在职实职县级领导,在职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县直部门、垂直管理部门班子成员,县直副科级单位负责人参加集中学习。
郑昌华首先指出,中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树立起来,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凝聚正能量。随后,他从深刻把握修订《准则》《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深刻把握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要求等三个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郑昌华强调,修订《准则》《条例》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根本保证,是依规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是党内法规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是管党治党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他结合当前反腐倡廉取得的明显成效和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对比之前的党内条规、纪律要求,阐述了《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其中,《准则》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确倡导、着力删繁就简。而《条例》开列了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条例》中的“分则”将原来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为6类: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新《条例》促进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统一、科学分类与重新整合兼顾、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齐管、全面从严与突出重点结合。
郑昌华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大事来抓;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抓好《准则》和《条例》的执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中发挥表率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新修订的《条例》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该《条例》到底有哪些变化和规定?如何突出体现党纪“从严”?在宣讲报告会上,市纪委(监察局)的4位负责人对新修订的《条例》的“总则”“附则”以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的处分,结合当前党风廉政的形势和现象,以案释纪,分章分条进行了解读,并强调党纪“从严”的要求。
宣讲报告人指出,《条例》修订明显的变化是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现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条例》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在廉洁纪律方面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权职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等,在违反群众纪律方面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在违反生活纪律方面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