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山旅游度假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1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现将我区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序号71
着力加强长江干流,以及主要支流、重要湖库的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总磷污染治理。
二、整改目标
1.2017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前期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2018年6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2.2017年12月底前,完成8个省级以上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3.严格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审批,对于纳污能力不足的河湖,坚决不予批复。
4.持续推进“科学施肥用药工程”、“农药减量增效工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养殖污水不能直排。2017年底前全部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6.全面取缔湖库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全面禁止湖库珍珠养殖和投肥养殖行为。2017年10月底前,所有围栏楠竹、网片和养殖辅助设施等全部撤离拆围水域。
7.安排专班对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驻厂办公,督促其总磷污染设施正常运行,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8.全面施行“河(湖、库)长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库)长工作体系,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市县乡三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制度、验收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工作。
9.实施更严格的跨境河流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制度,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综合运用约谈、限批等措施,督促各地、各单位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
三、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双峰山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执行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2、规划双峰山全域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上湾污水处理厂和剥岸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3、统筹推进全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科学施肥用药工程”、“农药减量增效工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双峰山全面推进严格执行河湖长制,落实责任人。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严格环境准入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对全域畜禽养殖情况进行摸底,规范养殖区域。强化地表水考核断面及湖库水质监测,加强黄孝河、白云河两河流域垃圾及各类污染监督管理。
四、整改完成情况
我区将环境保护融入十三五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中,严格按照《双峰山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主要支流、重要湖库的水资源污染进行综合防治,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了水资源污染综合防治意识,健全了水资源污染综合防治体系,提高了水资源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思想认识,有效促进了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
五、今后打算
按照中央和省里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持续做好监管工作,确保“长期坚持”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6日,共7天)向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反映。
联系方式:0712-2768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