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东管网东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龙口平度段)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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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27日发表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厅对山东管网东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龙口-平度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2年05月11日-2022年05月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1-82083172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1号楼4层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投资类8号窗口 邮编:250001
审批文号 | 鲁环审[2022]13号 |
审批时间 | 2022-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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