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谷水岸花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规划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7〕296号
关于花谷水岸花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规划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官迳水库南侧的拟建设项目花谷水岸花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高协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花谷水岸花园
三、项目用地性质:
A地块: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地块:二类居住用地
四、方案情况:
A地块用地面积198961.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2985.22平方米,基底面积40585.49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37510.34平方米, 容积率2.2,建筑密度20.40%,绿地率40.85%。
B区用地面积10000.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307.***平方米,基底面积1675.79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1969.72平方米, 容积率2.2,建筑密度16.76%,绿地率47.37%。
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自2017年7月31日至8月10日
六、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七、公示网站: http://gt.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用地(城乡规划)规划综合科”,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ydgh@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35875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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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谷水岸花园总平面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