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龙华新区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龙华管办〔2012〕44号
关于印发2012年龙华新区治污保洁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新区有关单位:
《2012年龙华新区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已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2012年龙华新区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龙华新区实现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低碳发展、和谐发展,提升龙华新区生态环境质量,根据《2012年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深府办〔2012〕10号)和《2012年度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任务表(第二批)》(深治污办〔2012〕6号)的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龙华新区党工委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两区一城建设为核心,全力推进新区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管网覆盖率与收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污水回用率;加强河流整治力度,促使观澜河等主要河流水质进一步好转,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大气环境治理和监管,努力改善空气质量;加快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提高垃圾、固体废物处置水平;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保障饮用水源水质百分百达标;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普遍提高市民生态意识,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新区治污保洁工程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龙华新区治污保洁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立新(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罗志辉(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李 静(纪检监察局(审计局)筹备组组长)
浦文浩(发展和财政局筹备组组长)
詹惠军(经济服务局筹备组组长)
张雄汉(城市建设局筹备组组长)
李友华(城市管理局筹备组组长)
丁 强(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筹备组组长)
贝济标(观澜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何家鸿(大浪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贤彪(龙华党工委副书记)
刘 斌(民治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伟文(综合办公室(督查部门)筹备组副组长)
徐 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筹备组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罗志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雄汉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治污保洁工程情况的收集、整理、汇报及督办等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建设龙华污水处理厂污水支管网一期工程(37公里)、观澜污水处理厂污水支管网一期工程(19公里)和观澜河支流综合整治工程,完成观澜河清湖人工湿地扩建工程征地工作(2万吨)、观澜河支流樟坑径河FBR工程改造工程(0.5万吨/日)、观澜河流域内污水干支管网的排查和断头污水管线接驳工作。
(二)大气环境污染治理
落实市政府《关于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知》的要求,依法关停无证锅炉,坚决淘汰高污染锅炉。强化对挥发性有机物工业污染源的排放管制,推进涂装生产线改造或治理,依法逐步关停无牌无证及未经环保审批的喷涂生产线。提高扬尘污染严重道路的清扫频次,推广工地出口运输车辆自动喷淋系统。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
推进垃圾减量和分类工作,建成垃圾减量和分类示范小区,对年产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企业推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四)生态修复和建设
推行城市立体绿化,开展屋顶绿化试点工作。强化林相改造,完成城市主干道两旁第一重山的林相结构统一规划设计和改造,并完成山林边坡、采石场的植被恢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治污保洁工程任务分解表的相关要求,做好本部门任务分解,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新区管委会将治污保洁工作纳入到对各部门、各办事处党政领导的实绩考核、绩效考核中。
(二)加大投入,全力推进
凡涉及龙华新区事权的治污保洁工程的相关项目,应优先立项,优先落实资金,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开辟绿色通道,按程序从简审批,从快批复,确保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及时***,积极协调
各责任单位指定一名信息员,在每月28日前将本月各任务实施情况报新区治污保洁办,报送内容包括工作动态、工程进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经验和建议等。新区治污保洁办将根据工作情况积极协调,大力推进各项工作。
(四)监督检查,限时督办
综合办(督查部门)和纪检监察局委派专人会同新区治污保洁办对各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限时督办,将督办及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季度、年度考核,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实行问责制,追究其工作责任。
***:2012年度龙华新区治污保洁工程任务分解表(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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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龙华新区治污保洁工程任务分解表(第二批)
一、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1项) | ||||
1 | 龙华污水处理厂污水支管网一期工程 | 年底前完成龙华片区(14公里)50%工程量 | 龙华办事处 | 城市建设局 |
年底前完成大浪片区(12公里)20%工程量 | 大浪办事处 | 城市建设局 | ||
年底前完成民治片区(11公里)20%工程量 | 民治办事处 | 城市建设局 | ||
2 | 观澜河清湖人工湿地扩建工程征地工作(2万吨/日) | 5月底前完成征地 | 观澜办事处 | 城市建设局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
3 | 观澜污水处理厂污水支管网一期工程(19公里) | 年底前完成20%工程量 | 观澜办事处 | 城市建设局 |
4 | 观澜河支流樟坑径河FBR改造工程(0.5万吨/日) | 11月底前完成 | 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城市建设局 观澜办事处 |
5 | 观澜河支流综合整治工程 | 11月底前完成大浪河综合整治工程 | 大浪办事处 龙华办事处 | 城市建设局 |
11月底前完成樟坑径、白花河综合整治工程 | 观澜办事处 | 城市建设局 | ||
11月底前完成民治河综合整治工程 | 民治办事处 | 城市建设局 | ||
坂田河综合整治工程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 城市建设局 | 龙华办事处 | ||
君子布河综合整治工程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 城市建设局 | 观澜办事处 | ||
上芬水综合整治工程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 城市建设局 | 民治办事处 龙华办事处 | ||
横坑水综合整治工程年底前完成初步设计 | 城市建设局 | 观澜办事处 | ||
龙华河综合整治工程年底前完成初步设计 | 城市建设局 | 龙华办事处 | ||
6 | 正本清源排水达标小区创建 | 6月底前完成4个小区的创建任务 | 城市建设局 | 各办事处 |
7 | 对观澜河流域内全部铅蓄电池企业进行污染整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达标无望的企业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关停 | 6月底前完成 | 城市建设局 | 观澜办事处 |
8 | 观澜河流域内零散养殖户清理,建立回潮防范机制 | 年底前完成 | 各办事处 | 城市建设局 |
9 | 观澜河流域内污水干、支管网的排查和断头污水管线接驳工作 | 6月底前完成 | 城市建设局 | 各办事处 |
10 | 组织开展观澜河流域干流和支流两岸垃圾清理,保持河流水面和最高水位线河岸干净清洁 | 6月底前完成 | 城市建设局 | 城市管理局 各办事处 |
11 | 观澜河流域内电镀、印制线路板、纺织印染、有机溶剂等重污染行业20%企业的依法淘汰和关停工作 | 11月底前完成 | 城市建设局 | 各办事处 |
二、大气环境污染治理(3项) | ||||
12 | 工业锅炉窑炉整治 | 对违反市政府通告规定继续使用10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的锅炉依法予以拆除或改造 | 城市建设局 | 各办事处 |
13 | 加密对全区扬尘污染严重道路的清扫频次 | 对全区泥头车运输路线及大型土石方工地周边500米范围内的机动车道每天冲洗一次,人行道每两天冲洗一次,并明确纳入道路清洁、清扫工作招标要求中;鼓励使用污水处理厂中水冲洗道路 | 城市管理局 | 各办事处 |
14 | 挥发性有机物(VOC)治理 | 年底前依据相关规定关停辖区内全部无牌无证及未经环保审批的喷涂生产线 | 城市建设局 | 各办事处 |
责令辖区内环保手续齐全的家具涂装生产线完成水性化、UV化改造或VOC污染治理,年底前完成1/3以上列入名单家具企业改造工作 | 城市建设局 | 各办事处 | ||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2项) | ||||
15 | 推进垃圾减量和分类工作 | 年底前按市城管局要求数量建成垃圾减量和分类示范小区 | 城市管理局 | 各办事处 |
16 | 对年产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企业推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 年底前完成 | 城市建设局 | 各办事处 |
四、生态恢复与建设(2项) | ||||
17 | 推行城市立体绿化 | 年底前新区至少选取5个试点开展屋顶绿化 | 城市管理局 | 各办事处 |
18 | 林相改造工程 | 年底前完成城市主干道两旁第一重山的林相结构统一规划设计和改造;并完成山体边坡、采石场的植被恢复 | 城市管理局 | 各办事处 |
五、产业升级、绿色系列创建与清洁生产(2项) | ||||
19 | 全区重金属污染行业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与联网工作 | 11月底前完成 | 城市建设局 | 各办事处 |
20 | 依法淘汰全区电镀企业的含氰电镀工序 | 11月底前完成 | 城市建设局 | 各办事处 |
六、环境管理与能力建设(1项) | ||||
21 | 实施多部门联合监管重污染企业机制 | 新区经服局在批准来料加工合同延期时,要求有关企业提供有效排污许可证,并加强对红、黄牌企业的审核力度,每季度向新区治污保洁办报送名单内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情况 | 经济服务局 | 城市建设局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要求 | 责任单位 | 协助单位 |